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当事人:广州中正司法鉴别所
法定代表人:邓**
#
司法鉴别许可证号:11********3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1*************38E #
住址:上海市*********************
今年4月14日,本机关收到石景山区司法局《移送函》(顺司鉴移1号),反映你单位在“北京中正鉴别所[2023]临鉴字第2093号”鉴定案件中涉嫌存在违规违法问题。今年6月9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违犯《司法鉴别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一案给以结案。8月11日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调查人员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邓**、鉴定人王*和刘*、工作人员李*(鉴别当时)进行寻问,并制做寻问口供;同日,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了调查通知书。8月16日,你单位做出《关于王*鉴别案件的说明》。8月23日,本机关向广州市公安局丰台大队西红门大队电话调查。8月24日,本机关做出《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25日,本机关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天,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邓**在送达回证上明晰表示无陈述辩解意见。 #
经调查,上海市公安局通州大队西红门大队于2023年8月10日委托你单位对被鉴别人王*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别;同日,你单位受理了办案机关的鉴别委托后,委派工作人员李*只身在通州区对被鉴别人王*进行法医临床检验,李*填写了《法医临床检验记录表》并签名。事后,未出席对被鉴别人王*法医临床检验工作的司法鉴别人王*、刘*在该记录表上签名。2023年8月17日,你单位按照该法医临床检验情况等开具了“北京中正鉴别所[2023]临鉴字第2093号”司法鉴别意见书,司法鉴别人王*、刘*在上签名。2023年8月17日,你单位送达了司法鉴别意见书。2023年4月28日,李*首次获批《司法鉴别人执业证》的登记。 #
以上事实有上海市通州区司法局移送函、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关于中正司法鉴别所违法问题的移送调查报告、北京市司法局寻问口供、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谈话口供、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委托函、北京司法鉴别业商会函件、北京市司法局工作记录、“北京中正鉴别所[2023]临鉴字第2093号”北京中正司法鉴别所法医学鉴别卷、身份证打印件、司法鉴别人执业证打印件、司法鉴别许可证(正本)打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明、授权委托书、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市司法局送达回证等证据为证。
依据《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3.1.2的规定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对被鉴别人的人身检验应由法医鉴别人进行。你单位在“北京中正鉴别所[2023]临鉴字第2093号”鉴定案件中,组织当时并未取得《司法鉴别人执业证》的人员李*对被鉴别人王*只身进行法医临床检验工作。你单位未遵循《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别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别业务的行为,违背了《全国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别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和《司法鉴别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别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司法鉴别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与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庭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
上海市司法局 #
今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