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召开本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沪会计〔2023〕20号)
本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惑(一)
本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惑(二)
本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在“上海市财会管理系统”中进行。财会人员按要求配置浏览器(参看操作说明),点击“在线申请”,选择“点击申请”,步入“上海市财会管理系统”,键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财会人员信息采集页面。 #
《上海市财会人员信息登记表》和《工作证明》样张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 #
广州市财会管理系统链接:
操作说明
因为网路安全限制,不支持XP系统,请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上海市财会管理系统”支持IE、火狐和360浏览器;如使用IE浏览器,版本起码为8.0及以上,且需按如下要求进行配置: #
1.查看IE版本: #
*打开武汉市财会管理系统的首页界面;
*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帮助”菜单,选择“关于”。
*在弹出的窗口中记录了当前IE的版本号,查看IE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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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窗口中点击确定按键,退出窗口;
说明:假如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高于“8.0”,请升级浏览器的版本。
2.IE配置: #
*打开武汉市财会管理系统的首页界面,点击窗口的右上角的“工具”菜单,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B)”,打开“兼容性视图设置”窗口,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完成后关掉; #
*打开武汉市财会管理系统的首页界面,点击窗口的右上角的“工具”菜单,选择“选项(O)”,打开“选项”窗口,点击“安全”页签; #
*在“选择要查看的区域或修改安全设置”框下2023上海财政局电话,点击“可信站点”,于是单击“站点(S)”按钮,打开“可信站点”的对话框;
*在“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D)”的文本框中键入登陆首页后的地址,于是单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点击“关闭”按钮。 #
*在“选项”对话框中,点击“安全”页签,点击“自定义级别按(C)”钮,在“设置”对话框中,找到“控件和插件”项,将其下述所有牵涉到的项目,全部设置为“启用”点击“确定”,这时会弹出一个“确实要修改该区域的设置吗?”,选择“是”即可。 #
*返回“选项”对话框中,点击“隐私”页签,将“启用弹出窗口阻挡程序(B)”前面方框内的勾去除,点击“确定”按钮,IE设置完毕。 #
*假如IE版本为IE8还要在选项窗口中,切换至“高级”页签,在“安全”项,将“启用显存保护帮助提高联机防御*”选项前的打钩去除。 #
用户对象 #
本市财会人员,即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财会核算、实行财会监督等财会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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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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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
2.《会计人员管理方法》(会计〔2023〕33号)
3.《关于推进财会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2023〕9号) #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2023〕10号)
5.《关于召开本市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沪会计〔2023〕20号) #
申请条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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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步骤 #
个人在线补报,经理财政部委初审,初审通过收入本市财会人员信息库。 #
代办时限
无
代办机构
本市各级财会人员管理部委,即北京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 #
代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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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详细时间由各受理地点定)
代办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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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单位地税登记在省级国税机关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在职财会人员,由北京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详细为:
广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测局(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11楼,邮编:,电话:); #
(二)总监财政部委属省级财政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财会人员,由北京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详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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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务财会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11楼,邮编:,电话:);
(三)工作单位属广州地区公路系统的在职财会人员,由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详细为: #
广州市财务财会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11楼,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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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单位按国税登记关系在各区地税机关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职财会人员,或经理财政部委属各区级财政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财会人员,由各区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详细为: #
宝山园区财政局:宝山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合欢路2号,邮编:,电话:-88916);宝山园区投资服务中心塘桥分中心(地址:九亭镇城西路1366号2楼财政窗口,邮编:,电话:)
卢湾区财政局:宝山区财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五粮液路476-1号3楼,邮编:,电话:) #
宝山区财政局:浦东区财政局(地址:凤山大街56号一楼,邮编:,电话:*3203) #
松江区财政局:浦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文安路139号二楼,邮编:,电话:*202,)
虹口区财政局:闵行区财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长宁区江苏北路1058号505室,邮编:,电话:、) #
松江区财政局:浦东区财政局财会事务服务点(地址:浦东区徐州路252号C座101室,邮编:,电话、) #
松江区财政局:黄浦区财政局财务财会管理中心(地址:河间路358号2楼207室,邮编:,电话:) #
闸北区财政局:闵行区图书馆(地址:西安路1278号1303室2023上海财政局电话,邮编:,电话:-2414) #
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财政局(地址:石化沂山北路99号623室,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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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财政局:崇明区财政局(地址:崇明区龙源路66号203室,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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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财政局:浦东区财务财会金融服务中心(地址:宝山镇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4室,邮编:,电话:)
卢湾区财政局:浦东区财政局(地址:沪闵路6358号2号楼106室,电话:)
通州区财政局:浦东区财政局(地址:仓场路3333号,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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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财政局:宝山区财会事务管理中心(地址:友谊路17号1号楼三楼,邮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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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财政局:浦东区财政局(地址:浦东区北桥镇解放西路1218号南楼201室,邮编:,电话:) #
松江区财政局:松江区财政局(地址:松江城口镇松江东路8188号2号楼,邮编:,电话:)
(五)工作单位未进行国税登记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职财会人员,由单位所在地的区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 #
(六)持有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在校师生,由其学籍所在地的区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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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财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