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专升本”招生中继续实行“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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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落实《国家中常年教育变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的精神,推进大学招生考试机制变革,探求多渠道、多层次选拔优秀人才机制。同时配合市建委做好关于“扩大天津市属中专高校招生自主权”招考政策策的推行,为北京市招生综合变革积累经验。我校决定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中继续推行“大学教授实名推荐制”招生投档模式,详细施行方案如下: #
一、推荐方法 #
被推荐师生须经本人本科阶段所在大学(中学或本科高校)教授或分管教学主任实名推荐,并根据要求填写、递交完整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表)后方可参与申请与选拔。
我校招生办公室在报考推荐工作结束后,将协同中学县委监察室组织学者评审小组对推荐师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鉴别与初审。符合标准者发给口试通告。(推荐材料一经递交2023上海金融学院专升本,非原件概不收取。) #
二、推荐资格
1、被推荐师生首先须符合广州市建委规定的“专升本”报考身分、资格和条件:中学数学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和荣获北京市(含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详细要求参看【沪建委学(2013)16号文】。
2、所有被推荐师生本科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应当和我校现开办的所有硕士专业专业对口。(我校的学科专业布局请拜见附件) #
3、被推荐师生在校其间学习成绩需在本专业排行前5%且同时荣获不多于1次一等、1次二等及以上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如在科技创新、文体大赛和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殊表现和贡献者(需提供相关得奖材料或证书)可将排行标准适当放宽至成绩排行前10%。但仍需同时荣获不多于1次一等、1次二等及以上优秀中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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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本科阶段荣获国家奖学金或省份(直辖市)级奖学金以及在全省或省份(直辖市)级各种大赛中荣获集体金奖或个人二等奖以上者,可直接荣获推荐资格。
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打印件各一份2023上海金融学院专升本,并按要求加盖中学及师生本人所在院、系及教务处(成绩单)私章。报考时请同时提供本人1寸两寸相片三张。(原件待投档工作结束后返还师生) #
三、招收计划 #
15名 #
四、选拔程序及投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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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口试资格的推荐师生无须出席我校组织的“专升本”笔试,但应当出席我校组织的笔试。 #
2、我校将根据师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投档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北京市建委,一切无异议后我校发给即将的投档通告书。 #
3、经过我校笔试选拔合格的中学生,可在我校现开办的硕士专业中(见附件)按本人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及所属学科门类进行对口专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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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未通过选拔检测的师生可正常出席十月初北京市建委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考试。为不影响考生出席常规的“专升本”考试和投档,非常呈请报考考生留意:请按建委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人既定所选择报名大学的“专升本”报名和确认工作。 #
五、日程安排
1、推荐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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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时间:2023年4月25日 #
3、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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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录取结束时间:按建委规定时间 #
六、监督制度 #
1、我校在推行该方案过程中,坚持推荐原则公开、选拔方式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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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校纪检监察部委将全程参与整个报考初审、面试和投档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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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电话:纪检监察电话:转8096。 #
4、本方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