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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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5日至30日,考试时间现场确认时间6月16日至7月1日,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6日—7月3日,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试时间9月6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测绘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法律顾问、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通信、审计、统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15日—30日。 #
1、通信、审计、统计、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 )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
⑴ 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市直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 #
注: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的异地转考考生,一律选择“省(中)直考区”,并暂以新考生身份报名。现场确认时,须出具《异地转考证明》。
⑵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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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
⑷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⑸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
⑹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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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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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
⑴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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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选择考区。有关要求同上。
⑶选择考试。有关要求同上 #
⑷填报信息。有关要求同上。
⑸打印报名表。有关要求同上。 #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6月16日—7月1日(市直报名点:8:30—16:00,中午正常报名,周六周日休息)。 #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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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人民广场市委会堂南侧。咨询电话:0431-88776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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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
5.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的异地转考考生,出具的《异地转考证明》。 #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6日—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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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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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报考通信、审计、统计、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报考其他考试的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
二、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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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册 资 #
产 评 #
估 # 师 |
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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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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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
工作满5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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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 |
工作满3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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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工作满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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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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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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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济、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通过经济、会计、审计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工程、经济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 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经济法》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四、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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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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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册 # 资 # 产 # 评 估 #
师 # |
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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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11:00 经济法 # 下午13:00-15:30 财务会计 下午16:30-19:0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考试科目全部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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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
五、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
(一)价格鉴证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431-87652208。 #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9653558(用书),88905939、82727055(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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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用书与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431-85233258。 #
(四)注册测绘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测绘职业资格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1-87932112、87930707。 #
(五)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用书与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考试教材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4286917,传真:010-64241981。 #
(六)通信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431-85171011。 #
(七)审计考试用书和培训省(中)直单位考生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与当地审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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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统计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431-88905647。 #
(九)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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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物业管理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431-82752598(培训)、82770066(用书)。 #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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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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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