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解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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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党委、政府各项惠企利民的人力资源社会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政策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据了解,青岛市人力资源局正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政策问答。请广大群众关注。今天推出的是【社保征缴问答】 #
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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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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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一至八类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0.05%、0.1%、0.18%、0.23%、0.28%、0.33%、0.4%、0.48%。员工个人 无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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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个人是否可以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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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8%。缴费基数可按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在 60% 和 300% 之间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原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市六区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胶州市、平度市到农商行指定网点,其他区市到农商行指定网点。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等指定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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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请问公司员工如何计算社保缴费基数,如果公司少报缴费基数,他们如何维权?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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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应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每月工资支付的基数。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本人去年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基础,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可以向参保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审计部门投诉,维权。 #
问 #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了。我可以还钱给他们吗?我该怎么做呢?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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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按规定申请补缴。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得返还。额外缴纳费用时,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档案、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如果通过诉讼解决还款的,必须提供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定和劳动行政部门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原件,并提交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批准的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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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青岛投保。我在外地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到青岛吗?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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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我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本市投保时,参保人非本市户籍且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②参保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户籍迁往我市参加保险的; #
③参保人员经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与调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④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不在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且该参保人在我市最近一次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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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在本市有户籍,且参保人每个参保缴费地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0年。 #
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需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青岛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办理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服务栏自助办理。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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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外地参加保险并缴纳保费。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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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可到就近的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人服务自行打印或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费用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凭证”栏目,凭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转移、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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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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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期限是多少? #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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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企业职工跨省转移就业并延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延续联系函》,邮寄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15个工作日内,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参保人基本维持《旧保险关系转移及延续信息表》将寄回现参保地,划转资金金额为转入现参保地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账户; 15个工作日内,现参保地将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信息表》办理衔接。
根据省规定,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续保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打印联系函”流程可立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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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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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市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在本市有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保险福利。全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有16个级别: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00元档次仅适用于低保家庭成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民)户籍所在地委员会申请参加。办理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问
已达到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15年怎么办?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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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直至年满15岁办理退休手续为止。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满5年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充缴费期限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即可缴费。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当缴费。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予以延期。 #
回顾过去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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