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业药师协会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工作及财务、人事、会员发展及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执业药师政策研究及相关法律事务; 4、负责与国外有关机构的联络与交流。 (二)《中国执业药师》杂志 1、负责《中国执业药师》杂志的编辑、出版等工作。 2、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广告活动。 3、搞好期刊出版工作。 组织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本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中国药师协会,英文名称:中国药师协会中国药师协会中国药师协会,简称:CP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和有关单位的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致力于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药师合法权益; 增强药师法律、道德和业务素质,提高药师业务能力; 保障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促进公众合理用药,保障人民健康。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感谢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