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开始试运行啦!
山东会计信息采集系统 #
山东会计信息采集系统入口:
2023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集中采集阶段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登入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形式在线注册补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河南财政局会计网,递交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初审确认。 #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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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财会202013号 #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市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
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市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建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20年10月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广东省会计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采集人员 #
平顶山省行政区域内的下述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
1?文员;
2?内审;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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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入、费用(总额)的核算; #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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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
9?其他会计工作。 #
兼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经理)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
二、采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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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以下原则进行: #
(一)在职的会计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二)不在职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 #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有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按中学所在县(区、市)进行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无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进行采集。 #
按照有关规定河南财政局会计网,全日制在校生勤工助学或实习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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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集时间 #
(一)集中采集阶段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新增会计人员应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
(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随时进行更新。
四、采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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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登入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形式在线注册补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递交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初审确认。 #
五、其他要求 #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会计人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会计人员切身利益,是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和培训及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的重要契机。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注重,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指导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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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20年9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