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申领通知
医继教便函[202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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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办理工作正式开始,为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健康有序举办,按照实际需求,现将办理学分证书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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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分证书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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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所属各大专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可通过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办理已获准的今年度中华医学会国家级、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简称:继教项目)学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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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分授予标准与学分证书领取方式 #
继教项目学分的授予根据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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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证书采用电子化形式领取,学员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国家级继教项目)、中华医学会网站自行查询和复印,由获得者本人保管,作为出席继教项目的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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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班主任讲课,中华医学会同时向参与继教项目讲课的讲者领取班主任讲课证明,讲课班主任可通过中华医学会网站查询、打印。
三、学分证书的办理程序 #
1.学分证书办理网址:登入中华医学会网站()河南医学教育网,点击“在线服务与互动-继续教育部相关服务”,点击“继教项目学分证书办理(承办单位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步入系统按要求补报。 #
2.截至时间:学分证书办理截至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然后将对系统进行更新与维护,不再受理今年度学分证书办理工作。 #
3.会前资料的上报:继教项目开展前,承办单位应向社会发布经所有获准承办单位签章后的继教项目活动通知。通知应明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收费标准、执行方法、报名网址、联系方法等。承办单位须在继教项目举行2周前,通过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补报本次继教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通知。申报单位在5天内完成初审河南医学教育网,初审合格后,上传至中华医学会备案。通知中不宜承诺授予的具体学分数,继教项目学分数将按照实际日程授予,不超过项目获准的学分数。 #
4.会后资料的上报:继教项目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通过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继教项目会后资料,包括学员通信录、实际日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收汇报表、考试试卷、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培训总结。申报单位在5天内完成初审。中华医学会完成复审后领取学员电子学分证书、教师讲课证明,学员、授课班主任可通过中华医学会网站查询复印。国家级继教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成功发布后,我会将协助各承办单位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补报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完成并获初审通过后,学员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查询出席学习所获学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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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主办单位要强化继教项目学分证书办理材料的初审,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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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执行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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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脑炎疫情防治期间,今年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继续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脑炎疫情防治期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7号)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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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承办单位应负责落实各项学术内容安排,充分发挥项目在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项目学术水平和执行质量,提高项目在全省范围的幅射力和影响力。要保证学术质量,明晰学习纪律,强化对参会人员的注册登记、考勤和考评,报到和撤出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要强化对出席继续医学教育人员的初审,应为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3.项目承办单位要妥善保留项目筹办、执行过程中的通知、日程、教材和(或)幻kt板、教师及学员通信录、项目评估原始记录、评估结果及学员考评记录等有关文档,起码存档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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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申报单位要强化对继教项目举行过程的监管,项目承办单位及负责人着力承当起项目施行的主体责任,提升教学质量,确保继教项目的规范执行。 #
5.中华医学会将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继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验,发觉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早已构建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将对继教项目财务收支核算单位等进行复核。 #
五、学员学分证书、教师讲课证明的查询和复印 #
无需使用任何密码卡、IC卡或电子学分证书授予卡等实体卡片。
登入中华医学会网站(),点击“在线服务与互动-继续教育部相关服务”,学员点击“继教项目学员学分证书查询与复印”、教师点击“继教项目班主任讲课证明查询与复印”,选择“国家级学分证书已发布项目”或“会级学分证书已发布项目”,选择“年度”,在“项目名称”中输入须要查询项目的关键词,找到相应的项目,学员点击“学员证书查询”、教师点击“教师证明查询”,输入“姓名”,点击“查询”,找到相应记录,点击“打印证书”/“打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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