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83号)
京人社职鉴发〔2023〕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各有关单位: #
为强化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布署要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变革,构建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上海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产生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发展须要的评价制度,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变革构建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90号)要求,在总结广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83号)精神,决定在广州市全面推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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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3年-2035年)》要求,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企业信用; #
(二)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中常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等方面,有较为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经费保障;
(三)拟举办认定的职业(工种)与企业业务直接相关,从业人员较多、技能浓度较高,在同行业内具备一定影响力;
(四)具有专门负责技能人才认定工作机构和专家队伍,具备与认定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考评人员、质量内控人员和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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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对象、内容及形式 #
(一)认定对象 #
企业可面向本企业在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举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也可为产学研合作的技工高校中学生、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二)认定内容 #
1.职业能力。重点考评技能人员本职业(工种)相关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2.工作业绩。重点考评技能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情况。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还应包括完成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整修和创新等方面情况,以及传授手艺、培养指导师父等方面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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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道德和匠人精神。重点考评技能人员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崇尚诚信、正直进取、敬业专注、精益求精、创新务实、团结协作等情况。 #
(三)认定方法 #
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和人员情况,可采取考评鉴别、过程化考评、业绩评价和直接认定等方法进行认定;也可自主制订认定方法,但须在施行方案中明晰。 #
1.考评鉴别。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评和论文答辩等形式组织认定,考评内容依照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须要确定,重视考评内容与企业实际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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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程化考评。依托工作现场、结合工作过程举办考核,通过制做产品、技术攻关、完成任务等过程中彰显下来的职业素质、操作水平、解决问题能力等认定技能水平。
3.业绩评价。突出生产过程和工作业绩表现,重视考评岗位工作绩效,加强生产成果和创新成果转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突出实际贡献,向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能力倾斜。 #
4.直接认定。在对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建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可直接认定相应等级。 #
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举办线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三、认定职业范围
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3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中确定。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企业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要求,开发企业评价规范,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执行。准入类职业不列入认定范围。 #
职业技能等级依照相关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通常分为中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五级)、技师(二级)和中级技师(一级)。 #
四、工作分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公布举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负责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确认、技术服务和质量督查,对申请企业开具确认存根,构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系统,提供证书信息查询服务。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做好辖区内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日常监督检测;区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内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日常质量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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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拟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并组织施行,自愿接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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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时间 #
企业可于每年5月末、10月末前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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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流程 #
根据自愿申报、择优选聘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经专家评估后确认企业名单。 #
(一)企业申报。市属企业作为申报主体,负责统筹其在京子公司、分公司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归口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递交申报材料。区属企业、外资企业、非公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归口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递交初步意见后,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申报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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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 #
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施行方案》(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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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相关新政,明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薪资待遇挂钩的相关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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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举办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的评价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 #
5.场地、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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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评估。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经费保障举措、认定工作机构及质量保障体系、认定场地、设备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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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布企业。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将评估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推行动态调整,有效期为七年。 #
(四)计划报备。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向企业开具确认存根。企业每年年初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报送上一年工作总结及当初认定计划,具体认定工作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8号)、《关于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9号)要求执行。
七、工作要求 #
(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上去,强化工作指导。
(二)经确认举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根据“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当主体责任,按照生产工作须要,合理确定申报职业(工种)及等级,将认定工作与员工培训有机结合,有效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和技能水平。
(三)企业不得超范围举办认定工作,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应在确认范围内;认定工作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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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在申报、认定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和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联系。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别管理中心联系人:赵向辉、田峰;电话:;电子邮箱:。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赵维娜;电话:。 #
附件:1.广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略) #
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施行方案(略)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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