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4〕10号)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普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施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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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二〔2014〕10号 #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建委),山西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中学: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促使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施行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提出如下意见。 #
一、重要意义 #
学业水平考试是依据国家普通中学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施行的考试,主要评判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中学生结业和升学的重要根据。施行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动中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严重厌学;有利于中学确切掌握中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院校科学选拔适宜中学特色和专业要求的中学生,促使中学、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评,促使中学生完成国家训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位中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使中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具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促使中学改进教学,服务院校选拔中学生,减少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
三、考试课目与内容 #
1.考试课目。《普通中学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课目均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英语、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目考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形式。 #
在推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区、市),记入院校招生投档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课目,由中学生依据报名院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目中自主选择。中学生可以在完成选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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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内容。各市(区、市)按照国家发布的普通中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课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中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评中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加大对能力的考查。
四、考试对象与时间
1.考试对象。普通中学在校中学生均须出席学业水平考试。中学阶段其他中学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考出席。 #
2.考试时间。中学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讲课课目,统筹确定每位年级的中学生出席考试的课目数目,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课目左右,初三年级6个课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课目左右。各市(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课目,满足不同事生选考的须要,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市(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须要的中学生出席同一课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课目提供机会。 #
各市(区、市)要提早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时间、开考课目、考试时间、报名方法等,以便中学安排教学及中学生报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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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
1.考试成绩呈现形式。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记入院校招生投档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课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课目通常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通常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市(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列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列由各市(区、市)按照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
2.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中学中学生结业以及中学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根据。要将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课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市(区、市)及院校确定。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剖析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中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中学和班主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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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跨省(区、市)退学时,应由转出地市级主管部门开具成绩证明,接受中学生的省(区、市)对用于院校招生投档使用的课目等级成绩进行具体转换确定。 #
六、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施行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重大措施,各地要高度注重,强化领导,悉心组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统一管理。要明晰各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配合。要确保命题、阅卷、考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 #
2.确保命题质量。要由市级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构建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加强命题人员培训。推动题库建设。举办试题评估和剖析,着力提升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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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考试管理。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统一阅卷(考评)程序、标准和方法,确保评分确切。强化安全保密。构建完善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构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强化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普通中学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禁止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中学生学完选修内容出席合格性考试后,中学要开办相应的必修课,供有须要的中学生选择学习。中学分校要对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选修学分。要强化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调整教学组织形式,满足中学生选学的须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强化市长和班主任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须要。教育部将构建课程施行检测制度,定期对各地课程施行情况进行评估。 #
各市(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要按照本《意见》,拟定本省(区、市)施行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23年8月末前报教育部备案。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市(区、市)按照义务教育的特性,参照本《意见》制定施行办法。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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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