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河北自考报名入口:年1月5日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2023上半年沧州专升本报考入口:
2023上半年浙江省专升本理论课程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每晚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每晚8:30-11:30河北自考网上报名系统,14:00-17:30。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考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25日,每晚8:00-22:00,报考网站: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系统),具体报名简章如下: #
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简章 #
重要提示: #
1.自202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不再安排补报名。
2.在简章的课程安排表中,专业代码前标记“#”的专业为我省正式停止考试的专业,请有关考生一定要注意专业的停办结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结业。详情请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系统)查询。
#
一、报考专业 #
详见本简章《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入专升本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
二、报考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河北自考网上报名系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考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名。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
4.考生报名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申请结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考取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结业条件可同时申领结业手续。 #
三、报考办法 #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专升本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2.注册 #
(1)新生须登入专升本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象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分护照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年审(比对身分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年审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年审的,考生须网上更改所填信息,再度到报名点现场注册。 #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分护照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年审。年审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年审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改,本次不予注册。 #
(3)市民身分证难以读取信息(含临时身分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更改后方可考取交费。登陆密码禁止向别人透漏,因考生泄露密码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3.报名交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早代办相关交行卡并开通网上交行业务。
#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名,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考取一门课程。
#
(3)考生报名时,须谨慎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考取课程不予更改,考取费一律不退。
#
(4)考取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内网选择受限课程,之后在报名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收取受限课程报名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
四、报名时间 #
理论课程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每晚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日,每晚8:30-11:30,14:00-17:30。 #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考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25日,每晚8:00-22:00。 #
五、考试
#
1.市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条例》(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入场考试。
#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测,因身体缘由,不能进行检测的考生(如装有肾脏除颤器等),须有市级以上诊所开具的证明。 #
3.对考试违法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陆专升本信息系统下载复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搁考试。 #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评由主考中学承当,具体考评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评时间及考评要求可登入相关主考中学网站查询。 #
6.考生可于2023年5月18日17:80后登陆专升本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评)成绩。 #
7.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给与考生考前备考假5-10天,不扣薪资,不影响评比。
#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结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细则》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薪水待遇高于普通高等中学同类结业生的,从获得结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中学同类结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
附件: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 #
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 #
石家庄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