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章程(今年)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确保招生投档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统招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全称为厦门师范高等本科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1824,办学性质为民办脱产普通高等中学,办学层次为本科,注册地址为广东肇庆市雁山区飞虎路9号。 #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学的普通会考招生投档工作,招生对象为出席今年全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的中学生。其他类别招生工作请参阅我校相应招生工作简章。
二、组织机构 #
第四条中学招生投档工作由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小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招生新政,讨论决定招生投档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小学常设机构,详细处理脱产本科招生投档的日常事务。学院纪检监察部委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
三、招生计划 #
第五条中学以广东为主,面向全省招生。学院今年度普通会考招生计划以各县(区、市)招生经理部委初审发布为准,并通过各县(区、市)招生经理部委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宣传册页等方式向考生和社会曝光。 #
四、录取规则
第六条小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各县(区、市)级招生执委会的补充规定或施行条例,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录取成绩和专业志愿为根据,综合权衡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状况进行择优投档。
第七条学院按照各县(区、市)录取规则确定提档比列,原则上设定的录取比列为1:1.05,详细比列根据生源状况及招生省市的文件要求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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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学院执行各县(区、市)的高职高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已发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投档。当投档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异较大的状况时,学院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以公正、公开、公正为原则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
第九条各种型专业的投档原则如下: #
(一)关于普通类专业的投档 #
中学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录取成绩相似的考生,名次高的考生优先荣获专业选择权。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投档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给予退档。 #
(二)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 #
1.学院的美术设计、工艺艺术品设计、环境美术设计、摄影与摄像美术、音乐演出等五个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报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美术设计、工艺艺术品设计、环境美术设计、摄影与摄像美术等四个专业选用招生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会考成绩,音乐演出专业选用招生省(区、市)的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学院不再另外组织校考。 #
2.学院执行各招生省(区、市)的美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及相关规定,对专业联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美术类高职高专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成绩相似的状况下优先投档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
(三)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的投档原则将根据湖南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专项工作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
(四)各县(区、市)各批次的投档工作结束后我校将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 #
第十条小学的公共英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有非德语葡语开办条件,请非德语葡语的考生慎重补报志愿。入学后,学院的英语教学只安排英文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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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中学招生投档工作全部推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投档,投档名单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发布,投档通告书辅以邮局EMS特快专递模式领取。 #
五、体检标准 #
第十二条中学各专业投档依照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议体型瘦削(女孩净高不足160CM,女孩净高不足150CM)、残疾或头颈部有显著缺陷等影响结业后顺利走上班主任工作岗位的考生谨慎补报我校师范专业。艺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美术设计、工艺艺术品设计、摄影与摄像美术专业不投档色弱、色弱考生。 #
六、收费标准及师生捐助新政
第十三条小学各专业费用及住宿费严苛按上级核打算案的计费标准进行缴纳,并随专业计划向考生及社会侨界发布。中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奖助学金项目,并开辟了勤工助学渠道,实现了奖助面的全覆盖,着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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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生入学体检及结业证书颁授 #
第十四条被投档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校代办报到手续。不能按量报到的新生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后报到。对无故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投档资格检查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师生修完中学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中学结业要求,颁授玉林师范高等本科学院统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结业证书,并推行结业证书的网念书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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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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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中学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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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小学先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新政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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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通讯地址:广东肇庆市雁山区飞虎路9号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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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0773- #
招生监督电话:-
学院网址: #
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