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时事新闻 > 社会 >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SWOT分析[摘要\]

2022-12-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SWOT分析 [摘 要\]高职院校在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政府的主导职能缺位、企业参与动力不足、相关保障机制缺失等问题。通过采用SWOT分析法分析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提出改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措施:第一,落实政府责任,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第二,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第三,创新办学思路,拓展高职教育的视野;第四,架构校企利益共同体,寻找利益最佳交集点,深度融合校企合作。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SWOT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25-0078-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今年)》提出要调动行业企业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等。这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高职教育改革提出了明确目标。 高职院校在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许多问题,如政府的主导职能缺位、企业参与动力不足、相关保障机制缺失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校企合作的效果。 #

本文将分析高职院校在政校企三位一体培养高端技能人才的各个因素,并以SWOT分析法为切入点,分析校企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采取有效的策略解决问题。 一、SWOT分析法 (一)SWOT分析法简介 SWOT分析法又称态势分析法,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提出,最初被运用在企业的战略管理领域,现在则已广泛应用于组织行为的自我诊断和战略决策上。其中,S()代表内部优势因素,W()代表内部劣势因素,O()代表外部机会因素,T()代表外部威胁因素。 从这四个要素中衍生出SO、ST、WO、WT四大战略。SO(优势―机会)战略,即发挥组织内部优势,整合外部资源,将组织的内部优势与外部环境机会有机结合并发挥到功能最大化,从而达到组织目标的战略;ST(优势―威胁)战略,指利用自身优势弱化外部威胁影响,寻求多元化发展的战略;WO(劣势―机会)战略,努力把握外部机会,促进组织内部的调整与更新,将内部弱点影响降到最低的战略;WT(劣势―威胁)战略,面临外部威胁和内部弱点双重压力,努力使内部弱点和外部威胁趋于最小的战略。 (二)SWOT分析步骤 首先,对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仔细梳理,进行因素分析。

#

通过分析组织结构的内部情况,找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归类到S和W中;分析组织机构所面对的外部情况,找出外部机遇和威胁,归类到O和T中。 然后,构造矩阵形成战略(见表1)。将S、W、O、T四项分类中所列出的因素,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排序,影响较大的因素排在前面,进行决策时优先考虑。根据对S、W、O、T四种因素的综合考虑,可组成SO、ST、WO、WT四大战略。其中,SO战略又称为增长型战略,即组织利用自身优势抓住外部机会的战略。WO战略和ST战略属于改进型战略:WO战略注重发挥外部机遇对组织结构的改进作用,同时注意回避和改善自身存在的劣势;ST战略注重发挥自身的优势,同时注意规避和改善组织结构所面对的外部威胁。WT战略是一种防御型战略,注重规避和改善自身劣势并应对外部威胁。 表1 SWOT分析矩阵 内部环境 外部环境 S W O SO战略 WO战略 因素A 因素B 增长型 战略决策 改进型 战略决策 T ST战略 WT战略 因素A 因素B 改进型 战略决策 防御型 战略决策 最后,通过矩阵分析,综合考虑各个战略的利弊,趋利避害,制订出有利于企业组织长远发展的战略决策。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SWOT分析 “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在高职院校中获得了普遍认可。 #

然而,在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方面还存在很多的困难。下面,我们以高职院校开展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为研究对象,运用SWOT分析法梳理并剖析这一人才培养模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寻找推进校企合作的有效路径。 (一)“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优势分析 一方面,“校企合作”模式开展人才培养,可以使职业教育贴近社会,适应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技术人才、设备资源和管理经验,让学生在生产和学习过程中获得基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学生就业和企业用人的完全对接。 另一方面,“校企合作”模式是实现学校和企业共赢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可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使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更加符合企业的需求。学校通过为企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实现自身的价值,增强社会影响力。同时,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校和企业之间加强交流,使人才培养工作自觉成为学校和企业发展的共同任务。校企合作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社会共享的优势,实现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合作服务、分享成果,使职业人才的培养更具有开放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

能迅速解决企业对技术、生产和管理一线人员的需求,促进企业发展。 (二)“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劣势分析 从高职院校角度分析,开展“校企合作”模式的劣势在于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体系架构过程缺乏深入行业、企业进行深度调研的环节,部分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行业现状和企业岗位需求。同时,高职院校也缺乏具备较深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 从企业角度分析,其最大的劣势在于对校企合作教育培养人才模式的认识不深刻,片面认为教书育人是学校的义务和责任,未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校企合作的过程。同时,企业片面强调眼前利益,没有真正认识到校企合作给企业带来的长期丰富收益,如人才的输送、员工的提升培训和技术难题的攻关等,因而合作动力不足。 (三)“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机遇分析 国家、省、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陆续制定政策方针,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教育,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其中,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今年)》等。 #

这些政策文件从宏观层面上强调高职教育要实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国家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视,也是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重要外在推动力。 另外,不管是国家(骨干)示范高职院校的建设考核,还是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验收评价,“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一直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这些外部因素也促使广大高职院校主动迎接外部机遇,在“校企合作”模式的人才培养工作中,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四)“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威胁分析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猛,“校企合作”模式下的人才培养工作也初见成效。然而,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的教育型合作也面临如下威胁。 一方面,我国颁布的高职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指导原则并不缺乏,但细化到具体操作层面的微观制度、政策与实施细则非常稀缺。这必将导致校企合作各方主体难以准确定位合作目标及具体执行方法,从而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合作教育型校企合作的成效。 另一方面,校企合作的实效性不高。“形式多于内容,叫得响,落实不够”是当前校企合作的现状。真正能与学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参与教学育人全过程的企业少之又少。学校与企业在合作中始终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都是学校“一头热”。究其原因是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不够,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稳定性不够,企业所获得的利益不够等。

#

三、全面提升“校企合作”模式下人才培养的质量 通过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SWOT分析校企合作的优势和劣势,我们已厘清校企合作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个要素。我们应当抓住有利因素,改善不利因素,克服缺点,尽量避免风险,以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作用。具体而言,在“校企合作”模式下,改善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效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政府责任,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 政府制定政策法规,通过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形式,鼓励企业投资职业院校,并以资金、设备和技术等多种形式赞助或捐助职业院校;鼓励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以积极的心态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鼓励校企双方以合作建立“厂中校、校中厂”模式,开展生产服务性实训和员工培训等活动。 (二)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职业院校的教师大多从本科院校的学科教学体系中培养出来,相关企业的工程实践知识及相关能力均通过在职培训获得,真正熟悉企业一线工程技术又精通教学业务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匮乏。在推进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请进来”的办法,聘请企业中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到学校授课,也可以选调一批能工巧匠进入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改善师资结构;同时还可以用“走出去”的办法,鼓励一线教师赴企业参加生产、研发、营销、管理等实践,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

院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只要落实好相关的政策文件,合理安排下厂实践培训计划,统筹好企业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必将吸引更多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加入兼职队伍,也必将全面提升院校“双师型”教学队伍的总体水平。 (三)创新办学思路,拓展高职教育的视野 高职院校要打破传统的封闭式办学,寻求社会资本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弥补自身办学条件的劣势。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应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国家政策的引导,必将推动高职院校打破传统观念,创新办学思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提升校企合作的实效性。 (四)架构校企利益共同体,寻找利益最佳交集点,深度融合校企合作 高职院校应努力建立一种以合作办学为机制、合作育人为模式、合作就业为目标、合作发展为动力的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深度融合校企合作。通过校企优势资源互补,倍增双方利益。企业获得人才利益、经济利益、政策利益、社会利益;学校则获得可持续性的校企合作,带来良性的招生和就业循环。 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各自核心利益分别是“人才培养”和“利润”。 #

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供给和需求关系,使得校企双方产生利益交集。当功利性的企业和公益性的学校共同关注人力资本的质量时,这种交集就会越来越大。可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充分体会到校企合作为企业带来的收益、荣誉及品牌影响力校企合作的优势和劣势,从而能够自觉参与校企合作的各项核心工作,为院校的人才培养,也是企业本身潜在的员工培训提供细致周到的关心和关怀。 参考文献: \[1\] 王林.“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8(21):27-29. \[2\] 陈洁.我国高职院校合作教育型校企合作发展现状的SWOT综合分析\[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3(8):140-142. \[3\] 刘凤云.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09(29):28-30. \[4\] 李涤非,王生雨.高职院校产学合作中“校中厂、厂中校”构建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9):35-36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