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考委字[2010]10号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铁运输与
吉考委字[2010]10 号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专科)、 地铁电动客车技术专业(专科) 的通知 各市( 州) 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 为适应我省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我省轨道交通的建设和应用进程,打造我省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经济建设服务, 培养德才兼备、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所需要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专门技术人才,本着主动适应的开考原则, 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省考委” )研究并报经全国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 考委办函[2010]50 号),决定自 2010 年 10 月 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 ( 专科)、 地铁电动客车技术专业 ( 专科)。 现就开考该专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凡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本专业。二、 本专业考试时间与我省现行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同步进行。 首次开考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 三、 以上专业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担任。 主考学校的主要职责是: 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 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 参与制定和修改课程自 学考试大纲和实践环节考核大纲; 配合省考办进行有关实践环节的考核; 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完成省考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
四、 凡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考试成绩及格, 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 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 由省考委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五、 各项收费标准均按吉省价收函字[2001]2 号文件执行。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 专科)、 地铁电动客车技术专业( 专科) 考试计划 二 O 一 O 年七月 二十二日主题词: 开考 自学考试 专业 通知抄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抄送: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大学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 年 7 月 22 日 印 发 - 1 -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专科)、 地铁电动客车 技术专业(专科) 考试计划 主考学校: 北京交通大学 —、 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对自学者进行的学历考试, 是个人自学、 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 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是为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培养高技能型人才, 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对于实用人才的需求而设计开考的。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同专业、 同层次水平相一致。 在专业设置上与企业需要相对应,在课程设置上与《国家职业标准》 和企业对岗位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要求相对应。 同时吉林自学考试教育网,体现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吉林自学考试教育网, 实现人才培养紧密联系生产实际, 注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的掌握, 更加注重职业技能的考核, 增强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专业基本要求 该专业培养适应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发展需要的, 熟练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具备较为精湛的操作技能, 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有效组织生产和提高管理效率的高技能型专业人才。 三、 学历层次和规格 1、 以上二专业均为专科学历层次。 2、 取得本专业全部理论课程及实践考核的合格成绩, 岗位中级培训(25 学分) 成绩合格, 累计学分达到要求, 思想品德符合毕业要求者, 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 主考学校 (北京交通大学) 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2 - 四、 考试课程及学分 (一) 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代码: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4 3* 00417 高等数学基础 8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5 07437 电路理论基础 6 07438 电路理论基础(实践) 1 6 07439 电子电路 6 07440 电子电路(实践) 1 7 05772 C 语言程序设计(二) 3 05773 C 语言程序设计(二)(实践) 3 8 05774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 4 9 05775 客运市场营销 4 10 05776 地铁行车组织 4 05777 地铁行车组织(实践) 2 11 05778 站场与枢纽 4 05779 站场与枢纽(实践) 1 12 07297 旅客运输 5 13 05780 铁路运营管理自动化 4 14 05781 行车值班员中级 25 总学分 91 说明: 本专业共设 13 门理论考试课程, 共计 66 学分。
考生完成理论考试课程后, 须完成规定的行车值班员中级培训(25 学分), 并通过劳动部门的考核,获得相应的中级技能证书。 (二) 地铁电动客车技术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专业代码: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4 3* 00417 高等数学基础 8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 3 - 5 07437 电路理论基础 6 07438 电路理论基础(实践) 1 6 07439 电子电路 6 07440 电子电路(实践) 1 7 07441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6 07442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实践) 1 8 07443 电机与电力拖动 3 07444 电机与电力拖动(实践) 1 9 05463 机械制图基础 2 10 05464 机械知识 2 11 05465 客车工程 4 12 05466 车辆修造工艺与装备 4 05467 车辆修造工艺与装备(实践) 2 13 05468 现代交流传动及其控制系统 4 05469 现代交流传动及其控制系统(实践) 1 14 05470 电力机车电器 3 15 05471 车辆技术中级 25 总学分 90 说明: 本专业共设 14 门理论考试课程, 共计 65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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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完成理论考试课程后, 须完成规定的车辆技术中级培训(25 学分), 并通过劳动部门的考核, 获得相应的中级技能证书。 五、 关于考试、 命题、 评分等问题的说明 1、 本专业考试执行全国考办及省考办组织编写的课程考试大纲和实践环节考核大纲。 各门课程自学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实践环节的内容、 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2、 考试命题应体现各门课程大纲规定的要求, 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面的比重, 即注意考核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由注意考核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各门课程的理论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 理论课程笔试一律采用百分制计分, 60 分为及格。 4、 凡有实践性环节的课程要在理论部分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