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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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院校投档并保留入学资格的中学生; #
2.中级中等教育分校非应届结业的在校生; #
3.在中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结业年份以弄虚造假手段报考并违法出席普通院校招生考试(包括全省联考、省级联考和院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应届结业生; #
4.因违背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与暂停出席中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5.因违犯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举措或正在服刑者,其中北京考试教育网,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三)相关新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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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升学缘由将户籍迁往我市集体户籍的中学生,除下述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考外,其他情况不得报考:体育类大专校集体户籍的应届结业生,只能出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大专校集体户籍的应届结业生,只能出席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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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只能出席高等职业中学招生考试。 #
二、报名时间和形式 #
报考包括网上递交报考申请、网上补报个人信息并交费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递交报考申请 #
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至28日17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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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阶段考生须递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考单位。考生后续报考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考单位组织施行,本市学籍应届考生报考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校区,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报考单位为户口所在区高招办或户口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
第二阶段:网上补报个人信息并交费
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
本阶段为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选报考试课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交费。交费标准及网上交费支付方法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考资格现场确认 #
报考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分和网上递交的报考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合照。该项工作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单位确定。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补报并交费的考生本人持市民户籍簿、身份护照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中学结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还须持就读中学出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评意见,在职员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代办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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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考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出席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试。报考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因户籍进京等客观诱因发生变化,已符合在京中考报考条件,且在相关考试安排容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报考单位或区高招办提出填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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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用于院校招生投档及投档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中考报考信息确切无误。为保障考生顺利出席中考、录取和院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中考报考信息确认以后,到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不应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报考单位报告,因考生未及晨报告信息变更情况而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当责任。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名考试类型分全省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初中应届结业生只能考取联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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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考考试课目为英语、数学、外语3门。出席专科投档的考生还须按照拟报名院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课目中自主选择3门出席考试,专科投档考生总成绩由英语、数学、外语3门联考课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课目成绩(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中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投档总成绩形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绩)构成。高职(本科)投档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中考成绩由英语、数学、外语3门联考课目成绩组成,招生院校按照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课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中选取2门北京考试教育网,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课目成绩合格方能录取。不出席专科投档只出席高职(本科)投档的考生可以不报名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课目。 #
单考考试课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英语、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中学按照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由招生中学自主确定,并按照专业特性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若只出席“高职自主招生”,请选择“单考”考试类型并选取“不出席公共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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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考和单考的英语考试分德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
联考英文据说考试与面试分离,推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取据说最高成绩与面试成绩一齐组成英文课目成绩记入中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3月进行。其他英语语种考试使用全省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取听力最高成绩与面试成绩一齐组成英语课目成绩记入中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4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6月8日进行。 #
(三)联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课目时,所选报课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23年及曾经的会考成绩须不高于C等级,京外中学就读考生须通过上海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方可报名。拟选报课目未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可报考出席2024年第一次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过后于2024年3月4日至6日向中考报考单位申请填报或调整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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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英语据说考试、外语(非德语)听力考试报考与中考报考同期进行,符合条件拟报考出席相关考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交费。部份考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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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考试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戏剧类推行省际统考。考生可在上述7个科类中选择一类补报,各科类之间原则上不得兼报。同一科类内的不同专业方向可以兼报(音乐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教育和音乐演出;表(导)演类考生可以兼报戏曲影视演出、服装演出、戏剧影视编剧)。对具有其他专业特长及潜质、确需兼报不同艺术科类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4日17时前向报考单位递交申请,通过相关初审程序后方可兼报。 #
(六)考生网上递交报考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陆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补报个人信息、网上补报志愿的登陆密码,考生须谨记密码并禁止向别人泄密,因考生个人缘由造成密码泄漏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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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生报考时须首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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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考报考的同时将采集部份照料新政资格考生信息,符合相关照料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初审确认。 #
网上报考时采集的照料对象包括:英烈孙辈;在服役期间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侨胞、华侨孙辈、归侨孙辈;大陆省籍(含香港户口)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残障人民特警。 #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在中级中等教育阶段退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经民革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的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须在中考报考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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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照料类型由相关部门初审并提供名单,不在中考报考时采集。 #
(九)考生复检将于2024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考单位通知。
(十)出席高职自主招生并被院校投档的考生,收取的中考文化课考试报考费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院校返还。 #
附件1 #
报考交费标准及网上交费支付方法 #
报考项目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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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支付方法 #
联考文化课(含中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课目)考试 #
普通院校招生报考考试费
25元/科次
陌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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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
单考公共文化课考试 #
普通院校招生报考考试费 #
25元/科次 #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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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院校招生艺术专业加试费(联考费) #
100元/人
体育专业考试
普通院校招生体育专业加试费 #
100元/人
戏剧类省际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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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按教育部和相关组考校通知进行交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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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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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相关考试安排
考试项目
准考证领取(或复印)时间 #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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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发布时间 #
艺术类统一考试 #
美术与设计类 #
2023年11月27日 #
2023年12月2日-3日
2024年1月8日 #
绘画类 #
2023年12月2日起相继开始考试,考试时间将依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
音乐类 #
街舞类
表(导)演类
播音与主持类
戏剧类省际统考 #
具体时间按教育部和相关组考校通知执行
第一次英文据说考试
2023年12月11日 #
2023年12月16日 #
2024年1月9日 #
第二次英文据说考试 #
2024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次英语(非日语)听力考试
2024年1月5日 #
(由报考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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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
2024年1月16日
体育专业考试
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上述各项考试安排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
附件3 #
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图象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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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
1.报考图象应使用报考考生本人近日(通常为报考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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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象应真实抒发考生本人容貌。严禁对图象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点(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
3.图象应测光确切、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显著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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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
1.背景:用浅黄色(参考值RGB),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姿势端正,表情自然,眼睛自然挣开并平视,眼睛对称,左右脸颊平衡,眼睛自然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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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墨镜:常戴墨镜者应佩带墨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型)墨镜,镜片不得遮挡右眼,墨镜不能有反光。
4.坠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腹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须要时,不得遮挡面部或导致阴影)。不得配戴手镯、项链等饰物。毛发不得遮挡头发、眼睛和鼻子。不宜化妆。 #
5.着装:应与背景色分辨显著。防止复杂纹样、条纹。
三、照明光线 #
1.照明光线均匀,头部爆光均匀,无显著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剑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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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亮度5500K-5600K),摆饰高度与被拍摄人头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腹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
四、数字化图象文件 #
1.数字化图象文件尺寸为宽480象素*高640象素,帧率,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高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通常在20KB至40KB。文件扩充名应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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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像在图象方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前额发际距上边缘50象素至110象素;耳朵所在位置距上边缘200象素至300象素;手臂长度(两耳垂之间)180象素至300象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