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挂名执业行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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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省注册财会师商会关于举行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行为取缔的通告 #
吉注协[2023]31号2023-8-4 #
各财会师事务所(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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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财会师事务所执业管理,着力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洁净注册财会师行业执业环境,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行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行为取缔工作的通告》(会计〔2023〕12号)要求,我省举行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行为取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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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
治理注册财会师将资格挂靠在财会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财会师不在财会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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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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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会师事务所举行自查自纠工作。各财会师事务所要对照治理工作重点,认真举行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202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缜密负责、如实补报《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状况自查统计表》(附件1)与自查报告,省注协将根据《注册财会师注册方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财会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财会师依法吊销注册,收回注册财会师证书,并将吊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在省注协网站给予公告。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的需填写《中国注册财会师商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2)和一张1寸不限底相片。
(二)省注协组织实地检测。在事务所自查的基础上202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协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提供的注册财会师参保信息,结合社会寿险收取、劳动协议签署、人事档案储存、业务报告出示等状况对事务所的自查结果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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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核实发觉不认真举行自查、清理不彻底,以及弄虚造假、逾期不上报清除结果的事务所,省注协将予以事务所及教授财会师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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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事务所要将本通告精神及时通告到每一位注册财会师,强化信息比对,确认其是否在财会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并按量完成自查和上报工作,各事务所于8月12近日将《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状况自查统计表》(附件1)与自查报告发送至注册部邮箱,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与吊销注册财会师证书申报省注协注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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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鼓励社会公众对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省注协开办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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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
注册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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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注册财会师挂名执业状况自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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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注册财会师商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
山东省注册财会师商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