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J医疗机构收到涉税违法举报信息
今年5月,第一稽查局收到涉税违规举报信息。举报人提供线索称,J医疗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曾向自然人股东、外部自然人和企业职工借贷,并在历时8年的时间内,每年向借贷人支付本息,但均未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举报人还提供了向J医疗机构借贷的人员清册,以及2013年—2023年J医疗机构向自然人股东、外部自然人、员工支付借贷本息的明细单。这份收据显示,J医疗机构向借贷人支付的本息税款接近300亿元。假如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属实,这部份本息应缴交的个人所得税近60亿元。
检测人员电话联系了举报人。举报人称其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状况,但婉拒透漏身分。检测人员剖析举报信息后觉得,举报人虽提供了一份支付明细,但其并不是J医疗机构支付本息的中行流水凭证,仅借助款人花清册和支付欠款年息明细很多举报信息,线索证据的可效度并不充分。谨慎起见,检测人员决定先对J医疗机构的涉税状况进行初步核实,依结果决定是否结案调查。 #
检测人员了解到,J医疗机构是德州市规模较大的一家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为病人提供诊治和医学检测等服务,是增值税通常纳税人。2023年—今年,该机构每年营业收入均在1万元左右,共收取增值税23.5亿元。报送信息显示,因巨亏,该机构近3年未报送收取企业所得税。
检测人员调阅该机构2023年—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缴纳信息,发觉在此其间企业未曾就借贷支付本息、支付红利所得等业务,为相关人员代缴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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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剖析该机构2023年以来的财务报表等报送信息,发觉常年借贷课目仍然有1000亿元的坏帐。它们通过逐步核实,发觉企业在此其间曾与金融机构签署一份1000亿元的借贷协议,并报送缴交相关条纹税。但该机构涉税数据中,并无其向自然人股东、员工借贷的记录。
但一个状况导致了检测人员的留意:举报人提供的曾向该机构借贷的人员名单中,有两名人员信息与该机构为职员缴纳缴纳薪资薪资个人所得税名单中人员相符——这阐明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具备可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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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核实,检测人员似乎在J医疗机构报送信息中,未发觉该机构向借贷人支付本息并为其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据,但却在企业报送财务信息中发觉企业有过借贷行为,但是否认举报人提供信息具备一定真实度。检测人员觉得,举报线索对准明晰,提供的信息具备一定可效度,然后,第一稽查局决定对J医疗机构结案调查。 #
过高的薪水和离奇的“亏损额” #
检测组按照举报信息和前期核实状况,决定兵分两路推行核实:A组人员结合举报信息,打听涉案机构负责人,了解企业详细经营状况;B组人员到J医疗机构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委,依法调阅2013年—2023年的电子账套、纸质凭证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务数据、内部报表等资料,核实寻求线索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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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听过程中,J医疗机构负责人王某心态“诚恳”,十分配合,坦承举报事项属实,并称J医疗机构资金运转困难,在2013年—2023年其间采取口头合同形式向4名自然人股东、2名企业外部自然人和2名职员借贷。这部份借贷的本息总额,该机构确实未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某称,已认识到这么做不对,甘愿配合地税机关核实,按规定交纳相关款项。 #
此后,J医疗机构向国税机关缴纳借贷本息牵涉的59.9亿元个人所得税。 #
王某和涉案机构的行为,实则心态真诚,有错就改,但检测人员心里却降低了困惑。 #
根据税法规定,该机构与非关联方人员之间的借贷业务,因未达成即将借贷协议,所以年息总额不符合税后交纳要求。但其与股东之间的借贷活动形成的相关年息总额,却可以依法按比列进行税后交纳。但企业却并未进帐核算,相关年息即使收税也不作税后列支——不符合常理的行为背后,到底掩藏着哪些秘密?
与此同时,B组人员在核实企业账本时,也发觉了不少谜团。检测人员在企业内部经营资料中,找到一份标有具体工作职能、岗位名称的职员花清册。比对近3年企业凭证记载的薪水领取数据后,发觉该单位高管、高级医技人员薪资薪资其实已缴交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适用税赋基本处于最低档,与同类单位相比显著偏高。
在对企业凭证资料进行剖析时,检测人员还发觉,该机构2023年8月将2023年2月、2023年4月记入“其他应付款——年终奖”科目的已缴交个人所得款项项39.6亿元,直接作了贷方,记入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把这笔应付款弄成曾经年度待填补巨亏。这一处理方法,具备显著偷逃已扣未缴个人所得税嫌疑。 #
借贷本息可以税后列支,却不作进帐处理;高管、高级医技人员薪资水平过高;已扣未缴的税金纳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成为待填补巨亏额——种种不合理状况,使该机构业务谜团重重。检测人员决定加强J医疗机构的核实力度,查清谜团背后的隐情。 #
资金核实的意外发觉 #
检测人员觉得,J医疗机构倘若未将自然人借贷业务纳入帐目,继续核实企业经营资料意义不大。倘若相关欠款的本息该机构早已按年支付,这么核实借贷人资金流,应当会有所突破。
然后,检测人员调阅8名借贷人2013年—今年的中行资金流水,与举报人提供的本息支付明细上的支付时间和总额进行比对,发觉在固定时间段内,向8人支付本息的并不是J医疗机构,而是一家名为Y旅舍管理公司的企业。 #
这是如何回事? #
检测人员结合年息资金的支付时间,对J医疗机构凭证进行针对性核实,发觉每年在减资支付时间的前2天时间,该机构就会在“管理成本——其他”科目中列支与年息相似总额的成本。检测人员仔细查阅了该课目后附的纸质收据,发觉很多原始收据居然是Y旅舍管理公司出具的名称为“会议费”的增值税专用收据。 #
这种征兆显示:J医疗机构具备偷税收据、将年息总额“变身”为管理成本,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违规嫌疑。 #
检测人员然后对Y旅舍管理公司推行外调。面对检测人员出具的资金流水和收据等证据,Y旅舍管理公司负责人于某未能自圆其说,坦承缴纳J医疗机构出票费后,每年向其出具“会议费”发票,并通过对公帐户帮助J医疗机构转付本息资金的非法事实。经查证,Y旅舍管理公司共向J医疗机构出具名目为“会议费”的增值税专用收据牵涉总额427.7亿元,J医疗机构均进行了增值税抵扣,并列入费用给予税后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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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B组检测人员对该机构人员薪资的核实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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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根据职员工作职能,结合薪资表和人员清册,将J医疗机构人员分为大夫、护士、医技、行政和其他院区人员等几大类型,并从公积金机构调阅该机构职员近十年的公积金费减免记录进行比对剖析,从中筛分出156名没有收取公积金的人员。剔除借调的退职人员和见习期等暂不收取公积金的人员后,最终发觉该机构人员名单中有80人未收取公积金。
检测人员从中行调阅该机构自2013年起领取薪资的流水明细,从中找出上述80人的中行卡号和相关流水信息,运用资金查控硬件,对那些可疑人员的中行流水来往状况进行核实。
经过对时间跨径近10年、总量达2万余条的资金来往数据进行仔细筛查后,最终发觉,2014年至今年,J医疗机构向上述80人中行卡上领取的“工资”,最终均转到该机构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外聘学者等38名高管和初级医技人员的中行帐户,总额达129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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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检测人员约谈了J医疗机构负责人王某。面对详实证据,王某无言以对,坦承通过“拆分”发放高管等人员薪资、虚开收据虚列管理成本等方法,逃避缴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帮助职员和借贷人逃避缴交个人所得税的非法事实。 #
经查,2013年—今年其间,J医疗机构通过虚报职员数量、“拆分”发放高管等人员薪资的形式,共少缴交缴纳个人所得税308.3亿元;通过蓄意将已缴交个人所得款项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形式,偷逃个人所得税39.6亿元;通过偷税收据虚列管理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金160亿元。 #
鉴于J医疗机构已自行交纳与借贷本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59.9万多元,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做出缴纳税金448万多元、加收利息,并处偷贪污款数额0.5倍处罚的处理决定。现在,涉案相关款项已全部执行出库。因为该机构接受偷税收据行为已违犯民法,现在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将案件移交经侦机关处理。 #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
2023年05月16日版次:06作者:国家地税总署德州市地税局总经济师毕构建
■税案解读 #
本案是一起营利性医疗机构逃避纳税的典型案例。涉案机构通过虚设职员名单、“拆分”发放高管等人员薪资、恶意冲减曾经年度已扣未缴个人所得款项项、虚开收据将借贷本息“变身”管理成本等方式,帮助职员和借贷人偷逃个人所得税、逃避缴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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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案机构的非法方式,具备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件的成功整治,对于地税机关将来推进营利性医疗机构征税监管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推进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扩宽管理视野。本案调查过程中,检测人员取得涉案机构职员清册和薪资领取信息后,通过与公积金、银行等部委深入协作,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举行数据筛查比对,最终确认涉案机构虚设职员、“拆分”发放高管等人员薪资的非法事实。为使第三方涉税信息着力在行业征税征管中发挥作用,国税机关应与经侦、社保、金融、行业商会等部委推进协作,逐步建立涉税数据采集共享模式,增强辖区营利性医疗机构人员资信、社保收取、行业赢利水平、成本开销水平等信息数据的采集力度,扩充监管视野,为加强行业征税监管夯实信息数据基础。 #
推行行业征税风险规避模式。地税机关应以辖区内纳税信用等级较差医疗机构的财务指标、申报数据、税负率等指标为参照,结合从行业商会、医疗服务管理部委等获取的数据信息2023税费滞纳金入什么科目,搭建行业征税风险剖析模型,成立行业平均收益率、企业收入成本率、销售成本率、从业人员人均收入、人均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等预警指标。日常工作中,结合第三方涉税信息、企业报送数据和经营信息等2023税费滞纳金入什么科目,对辖区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风险预警剖析。假如发觉相关机构在职员数量、工资收入水平、个税缴纳缴纳数额,以及经营成本列支等方面指标显著偏离预警值,及时采取评估、核查等征管举措,避免税赋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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