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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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面完工生活垃圾分类搜集货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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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公布垃圾分类补短优劣推行方案
□本报记者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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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瓶颈短板,近期国家发改委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瓶颈强短板推行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于补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缺口,促使产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机制意义重大。 #
46个城市为突破口 #
针对现在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方面存在的瓶颈短板,《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剖析,针对常年以来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着力可行的重点任务和建设方案。 #
在垃圾分类搜集货运机制建立方面,《实施方案》率先以《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行方案》明确的46个重点城市为突破口,切实抓好重点城市分类搜集货运机制建设,要求到2023年全面完工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和分类货运机制。随即再考虑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实验区等有条件区域为重点,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在生活垃圾焚化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方案》合理考虑规模化垃圾焚化处理设施建设要求,以生活垃圾日清运量300吨为限,分类推动垃圾焚化设施建设。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少于300吨的地区,大力推进垃圾焚化发电,要求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
在垃圾焚化处理能力提高方面,《实施方案》鼓励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区范围内的垃圾焚化处理设施举办超低排放扩建和有色烟羽整治,主要考虑那些区域垃圾焚化设施离市民生活中心较近,举行相关修缮整治可以降低烟气排放形成的视觉影响,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垃圾焚化设施的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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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方面,垃圾填埋设施是生活垃圾处理应当具有的保障设施,只是焚化产物无害化处置的最终途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摸透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填埋场建设。对于地级以上城市以及具有焚化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不再改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填埋场作为应急保障设施使用;对于暂不具有建设焚化处理能力的地区,《实施方案》也明晰可以合理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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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堆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针对堆肥垃圾处理面临的分类搜集和堆存途径等详细问题,《实施方案》对堆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逐步推行的要求,要求各地在颁布垃圾分类法规和对堆肥垃圾处理提出明晰要求的前提下,加速推动堆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填埋处理能力不足
但是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较大实效,而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仍存在突出问题。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方面还存在以下四点主要问题: #
垃圾分类搜集货运设施缺口严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分类货运系统仍不健全,普遍存在混收混运现象,许多城市分类收运设施无法满足生活垃圾清运量及分类状况要求,搜集货运机制与市民分类投放需求不匹配,尚不能做到有效分类搜集转运。多数城区还没有条件实行有效的分类搜集转运,建制镇基本不具有分类搜集转运能力。 #
生活垃圾焚化处理能力有待提高。考虑到常年环保达标及管理等诱因,垃圾填埋处理的综合费用已超出焚化处理,未来还要大力发展生活垃圾焚化处理。现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化处理率不到50%、县城生活垃圾焚化处理率不到20%,仍有70多个城市、1400余个县焚化处理能力有缺口。之外,生活垃圾焚化飞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初期建设的焚化设施急需进行提标改建,大多数城区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于300吨/日,无法建设规模化垃圾焚化发电设施,还要发展大型垃圾焚化处理设施。 #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能力依旧不足。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底数不清202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已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多数已达到使用期限,面临封场,垃圾焚化后煤灰处置也存在填埋需求,适于应急和兜底保障的改建填埋场又因选址困难,无法落地建设。同时,垃圾填埋场还面临渗滤液、填埋气搜集处理等窘境,环境污染风险较高。
堆肥垃圾终端分类处理渠道不畅。堆肥垃圾是城镇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份,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堆肥垃圾分类和处理的重要性逐渐显露。但因为分选难度大、投资费用高等缘由,堆肥垃圾处理项目落地困难,现在仍未产生可复制可推广的堆肥垃圾处理方式。同时,堆肥垃圾处理后的农药堆存途径也存在障碍,逐步阻碍了堆肥垃圾无害化处理。
基础设施仍存显著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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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行方案》《关于加速推动部份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告》《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告》等生活垃圾分类新政文件,初步确立了垃圾分类处理新政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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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推进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下,各地持续加强资金投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急剧增强。 #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止2023年末,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99.2%,比“十三五”初增加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焚化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列近50%,比“十三五”初增加近10个百分点。 #
然而近些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疗效初显。自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行方案》以来202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以广州、上海为代表的城市率先施行生活垃圾管理细则,明晰垃圾分类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去年3月末,《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行方案》明确的46个重点城市市民新村生活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已达到69.1%。 #
美国政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王灿发强调,现在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仍存在显著瓶颈,相关法律法规也亟需构建。据了解,现在,国家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系统性不强,且以鼓励、倡导为主,刚性约束力疲弱。因此,构建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机制变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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