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时事新闻 > 教育 >

云南发布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4-16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青海公布2023年度二级造价师考试通告202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查询,6月2日考试,报考时间:3月17日09:00—3月23日17:00。通告内容如下:

#

关于召开湖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报考考试工作的通告

#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货运局、水利(水利)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货运部水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体制规定〉〈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告》(建人〔2023〕67号)和《云南省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体制规定》《云南省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条例》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为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报名要求

#

为强化安装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属地化管理,考取人员现工作地或户口地须在广东省区域内,满足其二,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广东考区报名。 #

本次考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符合考试报考条件,达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承诺所补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当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如考生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名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核实,核实合格后方可报考。 #

现场核实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工作日),晚上09:00至12:00,中午13:00至17:00;湖南省衡阳市西山区洱海路117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

现场核实需打算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打印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1份;③其它与报考相关的材料。

#

二、报考条件 #

(一)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自愿出席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具备安装工程造价专业学院本科(或高等职业教育)文凭,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

2.具备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货运、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高校本科(或高等职业教育)文凭,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

3.具备安装工程造价专业学院硕士及以上文凭或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

4.具备工学、管农学、经济学门类中学专科及以上文凭或学位,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

5.具备其他专业相应文凭或则学位的人员,从事安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

(二)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在报名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课目 #

1.已取得全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

2.已取得铁路安装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甲级); #

3.具备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安装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学院硕士结业生; #

4.增报专业,已取得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货运安装工程、水利安装工程其中任一专业资格。 #

属前款第1、2、3项条件的,在资格初审时须提供相应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属第4项条件的,报考系统将手动核验免考条件。

#

三、报名程序

#

报名人员须在报考期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

#

(一)报考、交费时间 #

报考时间:3月17日09:00—3月23日17:00; #

缴费时间:3月18日09:00—3月24日17:00。

#

(二)报考网址 #

青海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版块——考试报考——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入口。 #

(三)报考必知

#

1.报名人员需对报考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考试其间发觉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有效身分护照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当。 #

2.报名人员应妥善保存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报考时须认真、准确补报个人信息,交费前仔细核实,交费成功后报考信息(含相片)将不得更改。 #

3.报名人员应确认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后进行网上报考。网上报考时须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并达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根据系统报考步骤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实无误后递交进行下一步操作。

#

4.待初审通过后方可在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即视为报考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手动舍弃报考参考。计费标准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变革执委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计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售价函〔2023〕459号)执行,详细计费标准为:《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61元,《建设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69元。缴费成功后,可自行抵达陌陌小程序山东非税交费小程序复印电子收据。因个人成因引起难以出席考试等状况,考试报考费不予退回。

#

5.已交钱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起可登入报考系统复印准考证。

#

四、考试课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

(一)考试课目、方式 #

1.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闭卷);

#

2.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

3.交通货运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

4.水务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

本次考试选用机考。共有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和工程、交通货运安装工程、水利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型,考取人员可依照实际工作还要选报其二。 #

(二)考试时间、地点 #

2023年度广东省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6月2日,详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

五、资格核实

#

资格核实贯串报考、考试、证书代办及注册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委和行业总监部委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实等方法对报名人员补报的户口、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实工作中,如需考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考取人员须给予配合。报考结束至考试前,核实不通过的,报考无效;考试成绩发布后,核实不通过的,成绩无效;发放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

对不实补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状况向社会发布,并通告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编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图章罪和其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六、考试参考资料 #

考试选用全省统一考试大纲,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严禁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建设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严禁应试人员携带有解读过程的例题集、题册等资料踏入考场,建设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可携带参考资料如下: #

(一)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货运安装工程和水务安装工程4个专业统一使用)。

#

(二)建设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

1.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和工程

#

(1)《建筑工程计价与计量实务》; #

(2)《云南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3版)》;

#

(3)现行安装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

2.交通货运安装工程 #

(1)《交通货运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铁路篇2023年版)》; #

(2)现行交通货运安装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中《交通道路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交通道路安装工程决算定额(上、下册)》为必带资料。

#

3.水务安装工程 #

(1)《建设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务安装工程)》; #

(2)现行水务安装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中《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和《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决算定额(上、下册)》为必带资料。 #

七、成绩管理及证书发放 #

(一)成绩查询

#

考生递交考题即可查看成绩,亦可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广东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快捷查询——二级造价师成绩查询或登陆广东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版块——成绩查询——云南省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因考试选用机考模式,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202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查询,考试结束后不接受考生核实申请。 #

(二)成绩管理

#

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连续2个考试年度有效。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课目,即可取得职业资格。

#

(三)证书发放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届满,考生见通知后,登陆浙江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快捷查询——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查询或登陆广东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版块——云南省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入口自行复印电子证书。

#

(四)注册管理

#

获《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的人员,须经注册后取得全省二级注册造价安装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相关事宜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货运厅、省水务厅另行通告。

#

八、有关要求

#

(一)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货运局、水利(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注重,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考试报考宣传工作。 #

(二)应试人员应当严苛违反考场规则,遵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禁止代考、伪造护照、抄袭、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式等作弊行为。

#

考试结束后选用技术方式等鉴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予以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避免被剽窃。

#

(三)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分护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分证或读取金融功能并带相片的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出席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分护照两证不齐备者,不得出席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严禁进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课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时长少于2小时的课目,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导致的后果自行承当。 #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笔盒限于红色墨水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估算器。除上述物品外,禁止将各种腕表和各类电子、通信、音视频采集和储存设备(如各种相机、电子腕带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坐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

(五)应试人员应根据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要求阅卷人员解释试卷,如出现考试机关机、断网、断电、无法登入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状况,应举手示意,由阅卷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问题。禁止私自对考试机进行关掉或重启、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私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应试人员因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在异常状况处置其间,应试人员应在坐位上安静等候,听从阅卷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

(六)应试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予以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课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十年或常年等处理。

#

(七)组考部委和应试人员要严苛根据灾情防治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