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今年第135号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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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局公告今年第135号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执委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今年第1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份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为确切推行,现将相关通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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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进出口征税新政的海关商品编号报送要求 #
为有效施行2023年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赋、进出口商品暂定税赋、抗癌药械和少见病药械等进口环节增值税新政、部分油品等进口环节消费税新政、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延后清单等,海关总局为非全税目适用进出口环节征税新政的商品分拆了10位海关商品编号2023进口商品关税税率表,并编制了《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赋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新政部份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后清单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见附件1—4)。有关企业进出口符合相关征税新政规定的商品时,应根据上述对应的商品编号表报送商品编号,新政适用范围以《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新政等规定的有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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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税税目、税率及规范报送查询事宜
依据《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调整的关税税目、税率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报送目录》(2023年版)均可通过海关总局门户网站查询2023进口商品关税税率表,供通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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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归类决定及行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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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判决管理暂行方法》(海关总局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局令第252号)规定,因税目调整等诱因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行政判决清单公布于海关总局门户网站并动态更新。 #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2.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赋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3.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新政部份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
4.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后清单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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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局 #
今年12月30日
1.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2.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赋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3.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新政部份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
4.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后清单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