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变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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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财政部联合国家国税总署及相关部委颁布了支持大型微利企业发展、激励企业加强研制投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等多项企业所得税降价新政,相应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报送表也作了部份修订。 #
明天,申税小微就和你们一上去看一看《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交纳降价明细表》()的变化点吧~ #
变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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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规定 #
按照《财政部国税总署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征税降价新政的公告》(今年第32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小学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适于基础研究的开支,在估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后扣掉,并可按100%在税后加计交纳。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院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 #
报送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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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交纳报送表》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开支加计交纳”,供纳税人补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征税降价新政。
变化二 #
新政规定 #
按照《财政部国税总署科技部关于加强支持科技创新税后交纳力度的公告》(今年第28号),现行适用研制成本税后加计交纳比列75%的企业,在今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税后加计交纳比列提升至100%。
报送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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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交纳报送表》将第28行中的“加计交纳比列____%”调整为“加计交纳比列及估算方式:____”,并相应提高创意设计活动加计交纳比列及估算方式代码表2023加计抵减优惠政策,供纳税人依照相关新政选择补报适用的加计交纳比列和估算方式;降低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成本加计交纳”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成本加计交纳”,供纳税人补报今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成本加计交纳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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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 #
新政规定
按照《财政部国税总署科技部关于加强支持科技创新税后交纳力度的公告》(今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新添置的设备、器具,容许曾经一次性足额在估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掉2023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并准许在税后推行100%加计交纳。 #
报送表变化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交纳报送表》增加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用具加计交纳”,供高新技术企业补报今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添置设备用具加计交纳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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