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各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委、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年7月15日 #
青海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逐步推进我省职称体制变革,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推进职称体制变革的推行意见》(川委办〔2023〕13号)、《关于推进经济专业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53号)和《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报送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23〕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条件。
#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离离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出席职称评审。 #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设高级、中级、副初级和正中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初、中级推行以考代评的形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副初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形式,正初级采取评审方法。
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相应级别的考试。 #
第二章?基本报送条件
#
第五条思想政治、职业道德 #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二)坚持德才兼具、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到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调研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评测、民意调查等手段全面视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良知和从业行为,提倡科学精神,加强社会责任,恪守道德底线。
#
(三)任现职以来,胜任本员工作,年度考评合格。 #
(四)任现职其间,出现下述状况的不得报送或延后报送: #
1.年度考评每出现1次考评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后1年报送。
#
2.遭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遭到民事罚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罚款)期内不得报送。
3.对在报送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作假等弄虚造假行为,推行“一票否决”,一经发觉,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报送。 #
4.有重大劳动争端、劳动安全等问题的,以及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中因不当行为引起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罚款)期内不得报送。
第六条文凭、资历条件 #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凭。 #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
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有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有学院本科文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结业或中等专业学院结业,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
(三)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似专业职称后2023四川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或则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似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有高中大专文凭,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似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10年;或出席全省统一考试,获取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成绩合格证明。 #
博士后届满合格出站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后,可出席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
#
(四)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具有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凭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及相似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
#
第七条能力、业绩条件 #
(一)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1.熟练把握和利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基本技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理论有较为系统性的研究。公开发表或出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水平论文、著作。具备较强的综合剖析能力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
2.常年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就能独立主持本单位、本地区人力资源行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课题研究、专利成果转换、技术推广、标准制订、决策咨询、公益服务等专业工作,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 #
3.具备指导本专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
4.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论著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
(2)专著或译著出版本专业专著、教材1部以上,在专著中本人编写2万字以上2023四川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且著述均已即将出版。
#
(3)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编写的考察报告、决策咨询、政协议案、建议方案等被市(厅)级以上部委或单位选用1篇以上。
5.任现职以来,业绩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
(1)主持过本地区、本部委、本行业重点人力资源管理状况与发展问题的考察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完善和缓解本地区、本部委、本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具备较大的实用价值。
#
(2)负责在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领域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高新技术(管理技术)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
(3)主持起草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新政、法规或重点发展规划和项目,对本地区、本部委、本行业、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
(4)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内三项以上小型项目的企划和组织推行活动,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5)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市(州)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
(6)主持大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8年以上,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
(7)在大小型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为本行业、本部委、本单位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做出明显贡献,并推动本单位取得较差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
(二)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熟练把握和利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步骤,精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理论有系统研究,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水平论文、著作。通晓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本专业相关的国际法规,对国外外经济动态和经济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综合剖析能力和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
2.具备指导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具有下述条件之一: #
(1)荣获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相似专业副初级以上职称后,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教材1部以上(本人编写10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分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
(2)荣获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相似专业副初级以上职称后,本人编写的综合性项目报告、案例剖析、设计文件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较高水平的成果材料2项以上。 #
4.任现职以来,业绩能力须同时具有下述条件中的两条:
(1)主持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新上市州(厅局)级推动就业、人才发展、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相关新政、规划、标准的制订,经经理部委批准诉诸实践,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
#
(2)在推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产品、技术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有项目方案、可行性评估和学者论证结果),并缔造出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国或全省人力资源行业有重大影响。 #
(3)主持完成国家重点课题l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州(厅局)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或市州(厅局)级重点课题5项以上。
#
(5)作为单位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在组织和推行人才引入、就业推动、创业轮训、技能鉴别、社会保障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以市州(厅局)级以上行住户管部委证明为准)。 #
(6)作为单位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参与组织3场以上高层次人力资源行业峰会、发展座谈会、项目对接会等重大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县级以上行住户管部委、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组织证明为准)。 #
(7)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撰写或修订2部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相关的著作(含标准、规范、规程、教材或技术指南)或承当2项以上省(部)级人力资源管理重点课题或3项以新上市州(厅局)级人力资源管理重点课题的研究。
#
第八条任现职其间,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早一年报送高中级职称:
#
(一)出席援彝援外服务届满1年以上的。 #
(二)“四大城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其间到“四大城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城区”企事业单位推行3年以上增援服务关系或出席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的。 #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早报送期限不能累计估算。
#
第九条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增加一个文凭等次报送评审中级职称。 #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其间,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的贯彻推行意见》(川人社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还要,出席继续教育。 #
第十一条对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第三章?破格报送条件 #
第十二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明显、贡献突出,且任职其间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文凭、资历、层级限制,破格报送评审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一)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县级文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
(二)主持2项以上县级人力资源领域项目(课题),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征税1000亿元以上。 #
(三)作为单位负责人或主要骨干,促使所在单位被认定为浙江企业100强、四川服务业企业100强等。
#
第十三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明显、贡献突出,且任职其间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文凭、资历、层级限制,破格报送评审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一)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银奖1项或县级文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
(二)主持2项以上县级人力资源领域项目(课题),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征税2000亿元以上。
(三)作为单位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所在企业被推选为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100强等。 #
第十四条国家和我省有其他相关职称报送评审破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章?答?辩 #
第十五条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和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应组织同行学者进行笔试答辩,有下述状况之一的报送人员应当出席答辩: #
(一)虽达到规定文凭但非本专业或非相似专业。
(二)报送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具有规定文凭的职称报送者。 #
(三)报送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未荣获副初级考试合格证明者。
(四)破格报送人员。
(五)符合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基本报送条件,未发表论文的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报送者。 #
(六)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报送者。
(七)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新区”、脱贫攻坚新政的职称报送者。 #
(八)职称评审执委会及专业组按照报送者状况要求答辩的人员。 #
第五章?附?则
#
第十六条本条件为报送辽宁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的基本条件,各地、各单位可依照工作还要,制订不高于本条件的报送评审条件。
第十七条原评审通过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级经济师、正初级经济师与依据本评审条件评审通过的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同等互认、效力一致。
第十八条有关字词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
(一)“相关专业”是指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公商管理、企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专业。
(二)“相近专业”是指与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关的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同等专业技术资格。相似专业受聘初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前的任命期限可连续估算。
#
(三)“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则按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相关负责人;“主要骨干”是指详细负责项目的考察、立项、实施、评估等步骤或环节工作,或详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主持”是指承当该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要人员”是指承当该项工作排行前3位的人员。 #
(四)本条件中规定的文凭、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级。
#
(五)“公开发行”是指具备国际标准增刊“ISSN”、国内统一增刊“CN”或由县级以上专业经理部委或学术机构承办定期(每年不超过4期)出版的专业期刊。专业期刊是指在国家广播电视局网站()上能查询到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 #
(六)“核心刊物”的划分:1.西安中学编制的“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收录的刊物;2.西安中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刊物”收录的刊物;3.美国社会科大学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刊物”收录的刊物。
(七)科技奖励以得奖证书为根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授的二级证书、证明等),科技奖励的得奖者是指等级额定得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得奖,取最高大奖计。以单位名义荣获的科技奖励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各种嘉奖、采纳、采用、认可、推广等,应有即将的根据。嘉奖应提供嘉奖文件和证书;采纳、采用须递交采纳、采用的文件原件及发文单位或部委出示的证明、上级部委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认可、推广须递交业务经理部委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委所开具的相关证明。科技成果转换工作,须提供该项目初验(鉴别)、产生收益的帐目帐目、纳税证明等批驳材料。 #
(八)“大中大型企业”具体标准拜见国家住建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告》(住建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九)“四大城区”是指高原牧区、大小楚雄彝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 #
(十)“任现职以来”是指取得现有职称后从事与现有职称相关工作。
#
第十九条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本条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现行新政执行。 #
第二十条本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