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发布。依据《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区考务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23年度财会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粤会计函〔2023〕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财会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初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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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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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财会实务》科目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 #
二、复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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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出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粤会计〔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具有高中大专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含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取得财会师职称(含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三)具有硕士文凭,取得财会师职称(含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财会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
(四)具有非财会系列中级职称,转化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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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属性相似高级职称、职业资格2023中级会计工作简历表,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征税类)、统计师高级职称,以及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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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均应符合相应的规定条件。
(七)文凭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文凭或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近日取得。财会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
三、复核时间和方法 #
初审申请时间为7月5日9:00至14日17:30,登陆浙江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2023中级会计工作简历表,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代办,逾期系统关掉不再受理。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2023年度全省财会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可登入:81/ksbm/.jsp补复印)。 #
初审要求:表格由考生签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将表格交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并加盖私章。 #
(二)考生报考使用的有效身分护照。 #
初审要求: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明原图;台湾、澳门市民应递交永久性市民身分证或有效居住证,香港市民应递交来往内地通行证。 #
(三)文凭或学位证书。
初审要求:文凭(学位)证书原图,若出现证书信息与实际有出入或学信网难以查询到文凭信息等状况,还需出示教育行政部委的文凭认证报告。 #
(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财会师应提供注册财会师证或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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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要求: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图,需对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报考条件溯源初审;需验证注册财会师证证书的有效性。
(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见附件)。 #
初审要求:表格由考生签名后交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并加盖私章。 #
(六)考生承诺书(见附件)。 #
初审要求:考生签名处必需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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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材料类别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成绩检查
考生对财会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代办,我市财会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
六、有关要求
(一)依照现行规定,成绩合格考生需出席考后资格初审并通过初审方可核发《高级财会实务》成绩单;未出席考后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成绩单。 #
(二)请各考生严苛根据初审时间和方法按量递交资料,逾期不候。咨询电话可致电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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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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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承诺书.docx
2.财会工作简历表.docx
(附件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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