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我省建设安装工程造价行业数字化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更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建办标〔2022〕2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湖北省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浙建〔2022〕12号)和《关于逐步改进我省造价安装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浙做网站市〔2022〕24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造价安装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告如下: #
一、协会2023年造价师网路继续教育安排 #
1.继续教育对象 #
(1)持有一级、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2)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再次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 #
(3)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吊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再次申请注册的;自取得合格证明之日起至再次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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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教育时间 #
一级、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在沿袭注册前完成。 #
3.学时证明 #
造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可在学满学时后,在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中复印继续教育证明。
4.课程内容设置
本会结合行业趋势,根据造价、施工、全过程、法务、BIM等相关类型,造就自选式课程资源库,2023年继续教育网教课程新增近30个学案,课程列表参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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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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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200元/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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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180元/年度; #
“零散”学时为10元/学时。
省商会个人会员可免费学习相应学时的网路继续教育课程。 #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超过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估算。吊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再次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自再次申请注册之日起算2023一级造价师教材2023一级造价师教材,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超过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再次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超过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安装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超过30学时。
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超过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估算。吊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再次申请注册的二级造价安装工程师,自再次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超过80学时;自取得合格证明之日起至再次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多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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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安装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包括:1.网路教育;2.网课轮训;3.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轮训;4.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商会组织的专题轮训班;5.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教材编撰、培训讲课;6.在公开出版的刊物、杂志上发表论文及省、市造价管理信息刊物(商会刊物)上发表文章等。 #
本会网路继续教育,造价师请登陆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