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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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械经营品质管理规范.docx
GSP药械经营品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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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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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
GSP认证中文的简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或许发生品质车祸的诱因旨在避免品质车祸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因为内外诱因作用,随时都有或许发生品质问题,应当在所有这种环节上采取严苛举措,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品质。 #
是《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的英语简写,是药械经营企业统一的品质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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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经营企业应在药械监督管理部委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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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GSP的特征
GSP是《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的英语简写,是药械经营企业统一的品质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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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经营企业应在药械监督管理部委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
GSP是英语的简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或许发生品质车祸的诱因因而避免品质车祸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因为内外诱因作用,随时都有或许发生品质问题,应当在所有那些环节上采取严苛举措,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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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许多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法规来保证药械品质,在试验室阶段推行GLP,新药临床阶段推行GCP,在医药商品使用过程中施行GUP,GSP是这一系列控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
我国的第一部GSP是1984年6月由美国医药公司公布的《医药商品品质管理规范》,经过若干年试行后进行了系统更改,于1992年3月由国家医药管理局重新公布,成为我国的第二部GSP。 #
我国现行GSP是2000年4月30日由国家药械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实行。
我国现行GSP与前两部GSP具备一定的历史联系和承袭关系,而且又具备自己鲜明的特征: #
1.现行GSP是国家药械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部在实施上具备强制性的行政规章,是我国第一部划入法的范畴的GSP。 #
过去的GSP是由国有主渠道的上级管理部委或医药行业经理部委公布的,具备显著的行业管理色调,只是是一部推荐性的行业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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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行GSP管理的商品范围变为与国际接轨,与《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完全一致的药械。 #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因为医药商业部委存在着医药商业和玄参商业两大系统,GSP由医药行业经理部委起草,自然而然地将GSP的管理范围确定为药械、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四大类医药商品。 #
与国际惯例相比,一方面多出了后三类非药械的医药商品,一方面在药械的范围内又不能囊括全部药械(即不包括草药)。
之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曾拟定过草药的GSP及其初验条例,并且几乎没有建立开来。
由国家药械监督管理局公布的GSP将其管理范围变为单纯而又外延完整的药械,既与国际上GSP接轨,又与《药品管理法》中的药械概念完全一致。
GSP的英文名称由《医药商品品质管理规范》变为《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 #
3.现行GSP在文件结构上对药械批发和药械零售的品质要求分别设章叙述,以便实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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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GSP对药械批发和零售没有分别要求,给实际执行带给了一些概念上的模糊和操作上的不便。 #
4.现行GSP更充分地吸收了现代品质管农学的理论成果,非常是对药械经营企业提出了完善品质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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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构中将品质机制组成要素与药械经营过程紧密结合上去,行文脉络十分清晰流畅。
5.现行GSP在详细管理内容上作了一些大胆的抉择202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除去了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使之更具备实际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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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果断删除了原GSP中"综合性品质管理"(TQC)的有关内容。
严苛讲,TQC的管理范围要比GSP大得多,且完全包含了GSP,在GSP中要求建立TQC是不合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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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GSP是一个详细的管理标准,而TQC是一套管理理论和技巧,在详细管理标准中硬性建立一种管理理论和技巧,也不非常牢靠。
在"舍"的同时,也新"取"了一些十分切合实际须要的要求,例如关于"药械直调"的有关要求。 #
6.现行GSP与一些新公布的药械管理行政规章进行了较差的衔接。 #
例如展现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法"、"药械流通监督管理方法(暂行)"、"进口药械管理方法"等行政规章的有关管理要求。 #
7.现行GSP的监督推行主体成为药械行政执法部委,确保了GSP在全社会药械经营企业中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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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GSP但是要求在所有药械经营企业中建立,但因为监督施行的方式不力,只在国有药械经营企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建立,现行GSP由药械监督管理部委监督施行,完全可以确保其在全社会药械经营企业中全面实行。 #
之外,建立GSP的方法也由过去搞GSP合格企业和达标企业变为推行愈发科学、规范的GSP认证机制。 #
8.现行GSP是药械市场准入的一道技术壁垒。 #
为推动建立GSP和展现建立GSP的强制性,建立GSP将与药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确认结合上去,GSP早已成为评判一个持证药械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继续经营药械资格的一道硬杠杆,成为药械市场准入的一道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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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药械监督管理部委组织举办的药械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所选用的换证初验标准,实际上就是推行GSP的一个最低标准。 #
按照国家药械监督管理局的布署,凡通过本次换证的药械经营企业,将在3~5年时间内进行GSP认证,无法取得GSP认证的企业,在下一轮药械经营企业换证时将取消其经营药械的资格。 #
然而,建立GSP对改变现在药械经营企业过多过滥,药械经营秩序纷乱的状况,促使药械经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促使药械经营行业的经济结构调整将发挥重要作用。 #
一、GSP认证的软件要求: #
(一)、仓库及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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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库房。 #
其面积(建筑面积)应达到下述规定要求: #
小型企业不高于,小型企业不高于,大型企业不高于500M2。 #
2、库区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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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地面应平整、无积水和荒草,没有污染源。
3、仓库应能满足下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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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选址及安全要求: #
1)选址要求: #
药械存储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举措,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雨棚。 #
2)仓库建筑要求: #
库房具备适合药械分类保管和符合药械存储要求的仓库。 #
仓库内墙上、顶棚和地面洁白、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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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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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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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仓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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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应界定成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西药药材的还应界定零货称取专库(区)。
各库区应成立显著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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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上述药械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的小型企业,指年药械销售额在20000亿元以上者;小型企业指年药械销售额在5000亿元~20000亿元者;大型企业指年药械销售额在5000亿元以下者; #
(二)、仓库设施与设备要求 #
1、保持药械与地面之间一定距离的的设备;
2、避光、通风和排水设备; #
3、检测与调节温、湿度的设备;4、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霉、防鼠、防鸟等设备;5、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灯具设备;6、适宜拆零及海运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藏场所和设备。
7、药品批发与零售企业依据所经营药械的储藏要求,应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 #
其中冷库气温应达到2~10℃;背阴库气温不少于20℃;室温库气温为0~30℃;各仓库相对温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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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储存全麻药械、一类精神药械、医疗用毒性药械、发射性药械应有专用库房并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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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与要求1、药品零售企业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械库房,使得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调节温温度的设备。 #
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
2、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和库房的面积要求: #
①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100M2,库房30M2;②中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50M2,库房20M2;③小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40M2,库房20M2;④零售连反锁店营业场所面积40M2。
3、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械库房应配置的设备: #
①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反锁店的营业场所应宽大、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全,销售柜组标识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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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反锁店应搭载完好的台秤以及清洁卫生的药械调剂工具、包装用具,并按照还要配置高温保存一切品的冷冻设备; #
③零售企业和零售连反锁店销售特殊管理药械的,应配置储存特殊管理药械的专柜和保管用的设备、工具等; #
④必要的药械检测、验收、养护设备; #
⑤检验和调节温温度的设备; #
⑥保持药械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
⑦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霉、防鼠、防变质等设备;
经营西药药材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成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养护等设施要求与同规模的批发企业相似。
零售连反锁店的品陈列、保管等设备要求与零售企业性同。 #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举办的配货场所。 #
(四)、药品检测室的设置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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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经营部委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药械检测部委,并配置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
经营中玄参和草药药材的还应设置草药标本室(柜)。 #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械检测室应有适于仪器剖析、化学剖析、滴定液校准的专门场所202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有适于可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空的设备。 #
药械检测室的面积,小型企业不大于150M2;小型企业不大于100M2;大型企业不小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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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品检测室应举行物理测量、仪器剖析等测试项目,并搭载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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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剖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控温烘干箱、恒温水浴锅、片剂溃散仪、澄明度测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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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中玄参和药材的,还应配置水份测量仪、紫外萤光灯和显微镜。 #
②中型企业--在大型企业配置基础上,提高手动旋光仪、紫外分光色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杀菌锅、高温台、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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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中玄参、中药药材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镜。 #
③大型企业--在中大型企业配置基础上,提高丸剂溶出度测量仪、真空烘干箱、恒温湿培养箱。 #
(五)、验收养护室 #
1、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应在库房设置初验养护室,其面积要求通常应达到: #
小型企业不大于50M2;小型企业不下于40M2;大型企业不下于20M2; #
2、设备要求:
初验养护室应具备必要的防霉、防尘设备。
如所在库房未设置药械检测室或不能与检测室共用仪器设备的麻蝇培育千分之每天平、澄明度测试仪、标准比色液等。 #
企业经营中玄参、中药药材的还应配置水份测量仪、紫外萤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GSP认证对机构与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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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质管理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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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确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委负责人和企业品质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品质领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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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应承当以下品质管理职能:
1)组织并监督企业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械管理法》等药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组织并监督推行企业的品质方针; #
3)推行企业的品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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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企业品质管理部委的设置,确定各部委品质管理职能; #
5)审定企业品质管理体制;6)研究和确定企业品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7)确定企业品质赏罚举措;8)确保企业只来年感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
2、药品批发和连锁企业应设置品质管理机构,机构下设品质管理组、质量初验组。
批发企业和直接从车间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械检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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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成立养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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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型企业应成立药械养护组,大型企业成立药械养护组或药械养护员。
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品质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品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药械品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制定企业药械品质管理体制、并指导、督促机制的执行。 #
在企业内部对药械品质具备裁决权;3)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品质初审;4)负责推行企业所经营药械并包含品质标准等内容的品质档案;5)负责药械品质的查询和药械品质车祸或品质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6)负责药械的初验和检测,指导和监督药械保管、养护和货运中的品质工作;7)负责品质不合格药械的初审,对不合格药械的处理过程施行监督;8)搜集和剖析药械品质信息;9)协助举行对企业员工药械品质管理方面的教育或轮训。
(二)人员及轮训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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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备法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品质管理工作;3、企业品质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职业药师或具备相应的法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品质问题。 #
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详细要求如下:
1)药械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品质管理工作负责人:
●大小型企业--应具备经理药师(含经理药师、主管草药师)或法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安装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备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法学相关专业助理安装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品质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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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品质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上述条件。 #
2)药械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械检测部委的负责人--应符合1)中规定的相应条件。 #
3)药械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品质管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则具备本科(含)以上法学或相关专业的文凭。 #
以上人员应经专业轮训和县级药械监督管理部委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品质管理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
4)药械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械初验、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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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应经岗位轮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械监督管理部委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
5)药械批发企业从事品质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几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目不多于企业员工人数的4%,零售连锁企业这些人员不超过员工人数2%,并保持稳定。 #
6)药械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品质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县级药械监督管理部委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初验、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上述人员的继续教育应推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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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械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品质管理、药品检测、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械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测并确立档案。
4、培训方面的要求1)企业从事药械品质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人员应经过轮训,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 #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别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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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认证对体制与管理要求
(一)药械品质管理规章机制药械批发和连锁企业应制定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的品质管理体制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2、质量机制的初审;3、有关部委、组织和人员的品质责任;4、质量否决的规定;5、质量信息管理;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7、质量初验和检测的管理;8、仓储保管、养护和入库初审的管理;9、有关记录和单据的管理;10、特殊管理药械的管理;11、有效期药械、不合格药械和退款药械的管理;12、质量车祸、质量查询和品质投诉的管理;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14、卫生和人员健康情况的管理;15、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评的规定; #
(二)进货中品质管理1、为确保进货品质,采购环节应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货1)确认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品质声誉;2)初审所购进药械的合法性和品质靠谱性;3)对与本钱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4)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械初审表",并经企业品质管理机构和企业经理领导的初审批准;5)签订有明晰品质条款的购货协议;6)购货协议中品质条款。 #
2、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品质状况接进行初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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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证药械的批准文号和取得品质标准;2)初审药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3)了解药械的功耗、用途、检验方式、储存条件以及品质声誉等内容。 #
3、在购销协议中应明晰的品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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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商购销协议中:
①药品品质符合品质标准和有关品质要求;②药品附产品合格证;③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货运要求。 #
2)在商商间的购销协议中: #
①药品品质符合品质标准和有关品质要求;②药品附产品合格证;③购入进口药械,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④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货运要求。 #
4、建立完整的药械购入记录1)记录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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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目、购货日期、等项;2)药械购入记录保存时间: #
应保存至超出药械有效期1年,但不得超过3年。
(三)药械初验与检测的品质管理1、药品品质初验1)品质初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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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药品外形性状检测;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志的检测,其主要内容包括: #
①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②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械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械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紧急阿、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储藏条件等;③特殊管理药械、外服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志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劝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示。 #
④进口药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英文标明药械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英文说明书。 #
进口药械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械注册证》和《进口药械检测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防治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玄参应有《进口玄参批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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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批准文件应家该共货单位品质检测机构或品质管理机构原图章。 #
⑤中玄参和草药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品质合格的标识。 #
每件包装上,中玄参注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草药药材注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
推行文号管理的中草药和草药药材,在包装上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
2)作好初验记录。
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质量现状、验收推论和初验人员等。
3)对销退后回的药械,初验人员按进货初验的规定初验,必要时应抽样送检测部委检测。
4)对特殊管理的药械,应推行单人初验机制。 #
2、药品检测1)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品质检测。
这些项目如无检测能力,应向生产企业收取该款号药械的品质检测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械检测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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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械抽样检测的批数,大小型企业不应超过进货总批数的1。 #
5%,大型企业不应超过进货总批次数的1%。 #
3)药械检测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作到数据精确、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格式及用语规范。 #
记录保存5年。
3、验收、检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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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于药械初验、检验、养护的仪器、计量用具及甲基橙液等,应有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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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储与养护中的品质管理1、药品存储中的品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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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储的药械,应按编号集中存放。
有效期的药械应分类相对集中堆放,按款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码垛并有显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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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效期药械,应按每月补报效期报表。 #
2)药械与药械、内服药与外服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储存;易串味的药械、中玄参、中药药材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械分开储存。
3)药械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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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离墙、屋顶的宽度不大于30cm,与仓库散热器或暖气管线的宽度不大于30cm,与地面的宽度不大于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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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械存储应推行色标管理。 #
色标应按如下规定: #
待眼药械区和退款药械区为蓝色;合格药械区、零货称取区和待发药械区为红色;不合格药械区为黄色。 #
5)对销退后回的药械,凭销售部委出具的退款收据收货,储存于退款区,由专人保管并作好退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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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收合格的药械,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械库(区);不合格药械由保管人员记录后装入不合格药械库(区)。 #
退款记录应保存3年。 #
6)不合格药械应贮存在不合格库(区),并有显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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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械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健全的手续和记录。
7)药械应按温温度的要求存放于相应的库中。
8)搬运和堆垛应严苛违反药械外包装图示标识的要求,规范操作。 #
怕压药械应控制码垛高度,定期翻垛。 #
2、在库期药械品质的养护。
1)药械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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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导保管人员对药械进行合理存储;②检查在库药械的存储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温度等管理。 #
③对库存药械进行定期品质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④对中玄参和草药药材按其特征,采取烘干、降氧、熏蒸等方式养护;⑤对因为异常成因或许出现品质问题抵押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玄参,应抽样送检;⑥对检测中发觉的问题及时通告品质管理机构检查处理;⑦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测,近效期或长时间存放的药械等品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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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温度测量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用具等的管理工作;⑨建立药械养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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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存药械应按照流转状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测,并作好记录。
检测中,对因为异常成因或许出现问题的药械、易酸败药械、已发觉品质问题药械的想林款号药械、储存时间较长的药械,应进行抽样送检。 #
3)库存养护中如发觉品质问题,应悬挂显著标识和暂停发货,并尽早通告品质管理或配送收据对实物进行品质检测和人数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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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觉如下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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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作好仓库温温度的检测与管理。
每周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仓库温温度进行记录。 #
如仓库温温度超过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举措,并给予记录。 #
(五)入库与货运的品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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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库环节的品质管理 #
1)药械入库应遵守"先进先出"、"最近先出"和按款号发货的原则; #
2)药械入库应进行初审和品质检测。
全麻药械、一类精神药械、医疗用毒性药械应推行单人核实机制; #
3)药械入库应作好药械品质跟踪记录,以保证能迅速、准确地进行品质跟踪。
记录应保存至超出药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得超过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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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械入库时,应按发货或配送收据对实物进行品质检测和人数核实。 #
发觉如下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委处理:
①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声响和液体漏水; #
②外包装出现损坏、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受损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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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包装标示模糊不清或断裂; #
④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
5)药械批发企业在药械入库符合时,为方便品质跟踪所做的符合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现状、复核人员等项目。
6)药械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入库时,应按规定作好品质检测和初审。
7)其符合记录包括药械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数量、出库日期、以及药械送至分店的名称和符合人员等项目。 #
2、运输过程的品质管理。
1)对气温有要求的药械的货运,应按照秋天气温变化和运势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冻举措;
2)全麻药械、一类精神药械、医疗用毒性药械和危险品的货运应按有关规定申领; #
3)由生产企业直调药械时,须经经营单位品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发运;
4)搬运、装卸药械应轻拿轻放,严苛根据外包装图示标识要求存放和采取防护举措。 #
5)药械货运时,应针对运送药械的包装条件及公路情况,采取相应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