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职业资格 > 秘书资格 > 考试动态 >

(案例分析)代理记账公司与B公司发生纠纷、终止协议等证据复核

2023-03-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引言

代理记帐公司相对于公司应聘财会,具备显著的费用优势,代账公司对成长中企业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宜代理记帐,非常是目前国税稽查越来越严苛的状况下。 #

假如地税局稽查后觉得,公司报送收取的款项有错误,少缴了罚金,除了要公司缴纳罚金、滞纳金,需要处罚,这个处罚应当罚款企业还是代账公司?想要了解这一内容,就请往前看吧!

#

案例详情

#

2014年4月,某税务务局稽查局收到了举报新,举报该地A公司从2011年通过隐瞒收入等手段虚假报送。 #

稽查局后来对A公司进行了调查,发觉该公司却是存在大量收入没有入帐。

#

在稽查局对A公司的地税问题进行行政罚款其间,A公司向稽查局说明了一个状况,称其与B公司签署了《代理记帐合同》,由于其他的病因,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争端,因此B公司没有根据合同约定为A公司进行纳税报送,A公司提供了与B公司的合同书,与B公司发生争端、终止合同等证据,稽查局未对某些事项进行初审,仅仅进行了书面初审。

#

2014年9月,稽查局做出了《税务行政罚款事项告知书》稽罚告【2014】237号,对此,A公司提出听证审,并且在10月末,A公司撤消了听证申请。

#

2014年11月,稽查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第1款规定,对A公司未报送收取的2011年-2012年的营业税.11元、城建税81363.74元的行为,做出了《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书》稽罚【2014】297号,对A公司处未上税款一倍的处罚,处罚总额.85元。

#

对此,A公司不服该罚款决定,提起行政仲裁。

#

A公司和稽查局的争议焦点为: #

1.稽查局没有对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代理记帐事项进行初审,就出示罚款决定书,程序是不是合法? #

2.对A公司进行罚款,而不是对代理记帐公司B公司进行罚款的证据是不是充分? #

A公司觉得:

#

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9条明晰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国税代理人代为代办国税事宜。《税收征收管理法施行条例》第98条规定,假如是国税代理人遵守规定,导致了纳税人少收税款的,由纳税人缴纳罚金、滞纳金外,对国税代理人罚款,处罚为少缴或未上税款的50%至3倍以下。本案中,A公司从创立开始,就是聘任B公司进行代理记帐及纳税报送。在国税检测过程中,A公司也将此事实的相关证据递交给稽查局,可以证明A公司没有蓄意行为,稽查局应当对B公司进行罚款,而不是对A公司罚款。 #

2.即使要罚款A公司,根据的条款也不正确。贪污必需要有主观蓄意存在能够产生的客观行为,A公司的记帐和纳税报送都是B公司负责,没有非法蓄意,稽查局必须适用《税收征管法》第62条的规定进行罚款,而不是第63条的规定进行罚款。

#

3.稽查局在推行行政过程中,没有对国税代理机构进行初审和调查,该行为证明稽查局行政行为不负责任性和非法性。 #

…… #

稽查局觉得:

#

1.地税行政罚款的事实认定清楚。按照查实的数据,A公司确实存在未报送收取款项的收入。

#

2.地税行政罚款法律适用正确。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贪污的,可以处50%以上5倍以下罚金,对A公司1倍处罚符合规定。

#

3.国税行政罚款程序合法。稽查局觉得,A公司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本案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施行条例》第98条规定的情形。

#

二审法官审理觉得: #

1.本案稽查局的罚款须要确认纳税人未缴、少收税款的成因和责任主体,现有证据难以证明稽查局对此进行了调查。 #

2.A公司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正是证明少收税款的成因和责任主体的,并且稽查局也是做书面初审,没有尽到谨慎的职责。

#

3.仅凭现有证据,不足以对A公司进行罚款。

#

再审裁定撤消稽查局做出的罚款决定。 #

稽查局对二审裁定不服,提起再审,下边是终审法庭的主要认定内容:

#

1.地税行政罚款程序中,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初审,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本案中,A公司在行政程序中主张B公司在2011年到2012年代为记帐和纳税报送事宜,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稽查局具备进行初审的法定义务。

#

2.初审程序是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本案中,稽查局主张其对A公司提出的事项进行了符合,并且没有提供进行初审的证据。稽查局声称由于A公司撤消听证申请,影响了其将初审状况告知,法庭觉得A公司撤消听证申请,并不能减免稽查局的初审义务,稽查局没有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初审程序,所以其地税行政罚款程序违规。 #

3.符合程序是确保结果公平的重要保障。本案中,对A公司未报送收取款项的事实,稽查局提供的证据充分,A公司也没有异议,并缴纳了罚金和利息。并且在履行地税行政罚款职权时,稽查局仍有查清事实,确认法律责任承当主体的法定义务。稽查局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初审义务,因而或许影响被诉地税行政罚款决定的正确性。 #

综上,一审法官驳回了稽查局的再审恳求,维持原判。 #

案例剖析

#

《税收征收管理法施行条例》第98条确实规定了可以罚款代理记帐公司,纳税人只要交纳税金和利息,并且要留意,有前提,那就是这个未缴、少收税款的责任是谁的,假如是代理记帐公司的,那就要罚款代理记帐公司,倘若是纳税人的,那就应当罚款纳税人。

#

本案中,假如地税稽查初审后发觉,代理记帐公司少申缴税款,是A公司根本就没有把业务的协议、发票、收款等凭证还给代理记帐公司,代理记帐公司无从知晓该业务,自然难以进行报送,那这个责任,就或许还是要A公司自己来负。

#

知识点延展

#

代账公司处理帐目的几个风险点:

#

1.代理记帐甚少就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业务

#

代理记帐公司通常不会与本企业一起办公,这也就带给了勾通上的费用。公司是不或许把公司发生的每一项业务都反馈到代理记帐公司,大多数选择只有把大额的,还要出票的业务让代理记帐公司处理。而小额的或则半票的则不计入外账。那样的外账实际早已丧失了财会的真实性,既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也富有了地税风险。 #

2.代理记帐并不专业

#

记帐公司雇用的人中,菜鸟财会或则乏味着占绝大多数。并且有太多刚结业的新人,颇有经验。很多人做的账2023委托收款会计分录,堪称是五花八门,任何成本都敢入任何课目。 #

3.代理记帐公司很难把账做的精细 #

究其缘由,还是由于钱的问题,通常代理记帐一个公司每月大约300元左右,一个财会收入4000元左右,加上租金2023委托收款会计分录,水电、固定资产摊销、宣传等费用,一个财会的费用应当不高于7000,也就是说,代理记帐公司的老总,想要赢利,应当让这个财会代理30家公司的账。而实际状况是,这些财会还要做100家左右的账。一个财会要处理如此多家公司的账,自然也就也就做不了精细,就能给你按量把税报了就不错了,根本不会对你的员工薪资、零星支出、应收账款备查等做哪些处理。而这种恰恰是企业进行合理逃税的重要内容。 #

4.代理记帐的责任感不强 #

这个和代理记帐公司的职员流动性有巨大关系。代理记帐公司人员流动量比较大,而企业的账并不会由于一两个分录的错误而爆发地税风险,但是有风险通常也会在未来2-3年爆发,甚少曾经爆发的。那样就造成代理记帐人员对企业账并不会有责任感,遇见掩藏的地税风险,通常好点的记帐人员会告诫下,这些记帐人员发觉后甚少去管。

#

来源:本文由税来税往整理公布,素材来源:北京国家财会学校远程教育网、会计分录。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掉。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