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处理要求
对初审中发觉“利用编造护照、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考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名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别人或则让别人取代自己出席考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作出“处徒刑或管制,并处或则单罚款金”的处理,并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生不得报名医师资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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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役军官和军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官和军队文职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只好使用有效身分证考取,在本人身分栏中选择相关“军人”身份后,还应当在系统内填写军人证、警官证、文职党员证、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号。现役军官和军队文职人员考生不用上传资料,请于2023年2月20日--3月5日,携带纸质报名材料抵达考点进行现场初审,详细要求关注相关考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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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料上传有关要求 #
(一)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估算连续工作时间。大专文凭结业的须于今年8月31近日注册,本科文凭结业的于今年8月31近日注册,方可报名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项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遗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开具证明或复印注册记录后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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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波段医学口试的考生,考取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应当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2023四川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证执业范围应当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波段医学口试考试考生报考资格申请初审表》。 #
(三)考取山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各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评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中医类型医师资格的文凭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各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任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准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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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召开今年山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告》要求,“取得山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文凭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考取临床或西医类型执业医师”。 #
(四)除五级甲等诊所、各级疾控中心,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留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官在军队诊所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陆军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西医备案医院提供《中医医院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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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考系统内)下载复印,如牵涉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位单位一份(加盖单位私章并法人签字或盖印章,缺一不可);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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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结业的考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结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考系统内)下载复印填写。 #
(六)结业证遗失的难以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小学办理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
(七)上传材料要求:
有效身分证明:请上传与报考相一致的有效身分护照正背面相片及本人手持身分证内容一面相片,人像与护照内容应清晰可辨。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请上传与报考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课目页,有变更信息的递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考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断为初审不合格。 #
1.硕士及以上文凭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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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专科结业生报考,假如硕士文凭为本科的且为今年9月1日之后升入专科的2023四川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则需递交本科结业证书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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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文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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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3.大专文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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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
4.专科、中专文凭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者递交材料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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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者递交材料 #
有效身分证明;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
6.报名山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者递交材料 #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山村两级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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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究生考取执业医师者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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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业曾经报名的
有效身分证明;师生证;研究生院出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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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学制在学期间报名的
有效身分证明;专科结业证书;研究生院出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师生证。
(3)已结业报名的 #
有效身分证明;结业证书、学位证;《试用期考评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
青海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
(因成都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文件还在签发中,现先转发黑龙江省相关事宜,详细执行以成都市文件为准,现场初审详细事宜将另行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