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公告(4月1日报名)
为深入推动人才强区战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养专业化人才的需求,经批准,牡丹江市红岗区决定举办今年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大庆市人才引进工作程序规定》《大庆市人才引进一事一议办法》(庆办发﹝2023﹞12号)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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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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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引进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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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条件
本批次人才引进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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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招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今年应届结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今年牡丹江市红岗区人才引进岗位要求表》(附件1); #
2、本科结业生年纪不超过25周岁(1996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纪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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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济、法学、文学、农学、化工、建筑、机械、信息、医学、管理学以及其他相仿相关专业; #
4、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庆人事考试中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良好的品行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未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急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背录用纪律行为,未受过民事处罚,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大庆人事考试中心,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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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一)报考。通过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部份院校就业网站等渠道对外发布公告,采取急聘会现场报考和网路报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对报考人员的结业高校、学历、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把关。报考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若报考人数不足,相应延长报考时间。报考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或将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
1、《今年牡丹江市红岗区人才引进报考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分证正背面相片或打印件; #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能力测评及考评考察。出席校办小型急聘会或举行专场宣讲会,现场举办能力测评、考核考察;或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预约时间、地点等方法,举办能力测评和考评考察。考评考察过程将征询所在院校意见。
(三)复检。对考察合格并签署三方就业合同的引进人才,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进行复检。
(四)公示。按照测评、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
(五)录用。引进人才应按期取得结业证、学位证,到红岗区报到代办入职手续,催办档案关系。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分配到红岗区属部门工作,落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参照后备党员重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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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具体工作单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养和专业特长,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
(二)引进人员,由有关部门申领薪资、落编等手续,订立相关合同,试用期一年。 #
(三)引进人员若有报名资格作假的、隐瞒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未能按期取得结业证或学位证的、不服从分配的、不按期到岗报到的、不依规签署聘用手续的、不能正常履职的、通过违法违纪形式引进的,均取消引进资格。
(四)人才引进各环节的疫情防治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治有关要求执行。 #
(五)本次引进工作由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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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今年牡丹江市红岗区人才引进岗位要求表》
附件2:《今年牡丹江市红岗区人才引进报考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