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关事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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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防疫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1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考试类别 #
兽医全科类、水生昆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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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
(一)具有学院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院校在校生,专业符合兽医全科类考取专业目录(附件1)的,可以报考出席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具有学院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院校在校生,专业符合水生昆虫类考取专业目录(附件2)的,可以报考出席水生昆虫类考试。 #
(三)在2009年1月1近日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024年执业兽医师成绩查询,可以报考出席兽医全科类考试。 #
(四)依法备案或登记时间在2013年前(含2013年),且从事植物诊治活动六年以上的乡村兽医,可以报考出席兽医全科类或水生植物类考试。 #
三、报考方法与时间 #
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课目,考取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全部4门课目,也可以选择报名部份课目(1—3门)。 #
报名采取网上报考、网上确认形式。报名人员应在计算机上登陆“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进行网上报考、网上确认、考试交费、准考证复印、成绩查询等考试相关操作。
(一)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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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考时间为3月6日—3月17日。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2023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指南》2024年执业兽医师成绩查询,获取详尽操作流程。报名人员应如实确切补报报考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名要求,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逾期未报考、确认的人员,视为自愿舍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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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学历报名的人员 #
报名人员应在报考前自行登入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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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查询到的人员,报考时学历信息仅需填写结业证书(结业证明书)编号。若学信网信息与本人结业证书(结业证明书)不符,应在报考截至前自行联系结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更正。 #
(2)学历信息在学信网难以查询的人员,报考时应填选与结业证书(结业证明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上传有效身分护照原件的电子合照。同时,还应上传通过学信网学历认证取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应为原件的电子相片或电子版认证报告;若未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上传结业证书(结业证明书)原件的电子合照。 #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报考时填写结业高校信息,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应为原件的电子相片或电子版认证书。
2.全日制院校在校生 #
报名人员应使用计算机登陆学信网“学信档案”栏目,下载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件,上传考试报考系统。计算机截屏图片、手机照相图片、手机截屏图片、图片转PDF等文件格式不予认可。通过学信网以外渠道获取的学籍报告或证明不予认可。 #
在校专科生(研究生),如已具有符合报名专业的本科(专科)学历,应优先选择“凭学历报名”。 #
3.凭职称报名的人员
报名人员补报信息时须选择与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并同时上传职称证书全部内页原件的电子相片。 #
4.乡村兽医 #
报考时系统将按照有效身分护照号码,核实报名人员在全省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中是否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期限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如系统查询结果为未备案(登记)或备案(登记)期限不符合报名要求,视为报考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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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5月8日后查询网上预审结果。预审不通过人员可于5月8—10日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四、考试交费标准及方法 #
(一)交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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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3第015号)规定:兽医全科类和水生植物类每人每科均为56元,考取人员须依照报名的课目进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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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费形式
报名人员可于5月22日后登陆报考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为5月24日-30日。 #
五、准考证复印 #
报名人员可于7月10—16日自行复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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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时间、地点与方法 #
考试时间为7月16日。
基础课目:早上8:30—9:30; #
防治课目:早上11:00—12:00; #
临床课目:上午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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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用课目:上午4:30—5:30。 #
青海考区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市。
考试形式为闭卷、计算机考试。3月6日后,报考网站将发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考生可提早了解熟悉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作答形式。
七、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23版)》、《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植物类)(2023版)》为准。 #
每门课目100道题,每道题1分。 #
(一)兽医全科类考试 #
基础课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植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植物生理学,植物生物物理,植物病理学,兽医毒理学。
防治课目。包括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 #
临床课目。包括兽医临床确诊学,兽医产科学,兽医内科与放疗学,兽医内科学,中兽医学。 #
综合应用课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以及其他植物病症的临床确诊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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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生植物类考试 #
基础课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水生植物解剖学、组织及胚胎学,水生植物生理学,植物生物物理,鸟类毒理学。
防治课目。包括水生植物免疫学,水生植物微生物学,水生植物寄生虫学,水产公共卫生学。 #
临床课目。包括水产抗生素学,水生植物病理学,水生植物病症学。 #
综合应用课目。包括食料与营养学,种植水环境生态学,水产饲养学。
八、考试合格成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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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部份课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3个连续年度内全部课目成绩合格的,视为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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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考取全部4门课目的,考试合格总分数线由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公布。如4门课目总分未达到考试合格总分数线,但单门课目达到60分的,视为单科成绩合格。单科合格成绩给以保留,3年内有效。
九、资格申请和授予
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应根据山东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初审合格的,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颁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
考试通过,但学信网信息与结业证书(结业证明书)不符的人员,应更正学信网相关信息,并经初审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
考试通过,但学历信息在学信网难以查询到的人员,应递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经初审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院校在校生,应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学院本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到),并经初审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十、证书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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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东省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因丢失、破损等诱因申请证书补发的,可登入报考网站进行网上申请。证书每年补发一次,申请时间为7月31日至10月30日。初审合格的,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达到执业兽医师资格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可重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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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港澳台市民出席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参照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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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进行备考、备考。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不举行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补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