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不开考
施行时间:
日前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建人67号),考生和各有关方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衔接非常关注。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现就相关情况做以下说明: #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57号)有关要求,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专业课目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明年暂不开考。2023年人员报名条件根据《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规定施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期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高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2023年新报考出席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免考基础课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出席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取全部课目且通过部份课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根据四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延后至2023年,此部份考生原则上不容许变更考取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名。2023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省统一新大纲。
二、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正在组织拟定全省统一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从2023年起开考。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考试计划安排。 #
三、《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执行过程中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我们将按照社会各方反映情况通过即将渠道发布信息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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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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