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2023年普高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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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新生。投档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
第二条小学性质及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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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全称:温州师范学校
2.学院代码:10324(教育部);1362、1645(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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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学地址:广东省盐城市开放大街50号(通榆学校) #
湖北省盐城市希望大街南路2号(新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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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学类别:公立
5.学院性质、层次:省属、本科 #
6.计费标准:学院按照经四川省物价部委核准的标准按学年缴交费用和住宿费等,并推行计费公示。
7.证书颁授:符合学院结业条件的,由徐州师范大学颁授结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追授条件的,由徐州师范大学追授学士学位。 #
8.音乐演出(中外合作办学)(钢琴)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明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宁波师范学校学习,第4年在圣彼得堡国立文化美术学院完成,中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荣获台州师范学校追授的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俄罗斯国立文化美术学院追授的学士学位证书。师生如因护照等诱因未能赴俄罗斯国立文化美术学院,将继续在徐州师范大学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荣获台州师范大学颁授的专科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章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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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在南京外省招生投档规则: #
1.调档比列为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课目详细要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特刊中统一发布。 #
3.学业水平检测成绩的等级要求: #
普通类专科:选测课目为1B1C,必测课目为4C,技术课目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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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专科:必测课目D级不少于三门(技术课目不合格视为D级)。 #
4.工科类、理科类垂直志愿录取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依照志愿”,在录取过程中,如总分相似,按英语、数学两门课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似,则工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英语(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盐城师范学院学费,工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英语(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似,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养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投档与否及所投档专业。 #
5.美术类专业:使用省会考成绩的美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录取;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总分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录取。使用我校考成绩的街舞学专业对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次序择优投档。以上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如录取成绩相似,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次序进行排序,如仍相似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养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投档与否及所投档专业。 #
6.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依照志愿”的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如录取成绩相似,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似,则再依次按英语、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似,则将这部份考生按志愿全部录取。
7.综合素养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投档。
8.补报数学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文面试和口语成绩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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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非德语专业投档的新生入学后,法语为公共选修课程。 #
10.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复查规定执行。 #
11.依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少于招生计划数量1%的计划,适于调节各地会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苛依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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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省内招生投档规则: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依照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补报志愿次序)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2.对美术类、体育类使用省会考的省市,按照考生所在省相关新政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择优投档。对美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市,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最低投档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演出、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择优投档;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择优投档。 #
3.补报数学专业的考生,参考英文面试和会考成绩择优投档。
4.非德语专业投档的新生入学后,法语为公共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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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复查规定执行。 #
第三章投档与入学 #
第五条中学招生办依照经各县(区、市)招生经理部委核打算案的考生名单,领取投档通告书。
第六条新生凭投档通告书到结业中学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生源所在省统一寄出除外),报到时移送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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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新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代办户籍迁移手续。如将户籍迁往我校,可凭投档通告书到户口所在地警署代办户籍迁移手续,迁往地址:广东省盐城市希望大街南路2号宁波师范学校,迁移证上姓名须与投档通告书上一致。 #
第八条新生持投档通告书和会考准考证等有关护照、材料,按期到校代办入学手续。未经休假或休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手动舍弃入学资格。 #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复查检查和身分确认。发觉不符合投档条件或弄虚造假、冒名顶替者盐城师范学院学费,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缔。
第四章奖助学金 #
第十条中学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中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师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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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助学金:中学组织师生报送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2.师生奖学金:小学还成立优秀中学生奖学金、星光奖学金等,得奖数量少于师生人数的45%,最高奖总额每人每年2000元。 #
3.“伯黎助学金”:学院每年在新生中成立“伯黎助学金”,捐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捐助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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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师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
5.困难补贴:包括临时困难补贴、春学期困难补贴、寒衣补贴、车费补贴、特殊困难补贴等,补贴总额最高3000元。 #
6.生源地助学借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投档通告书在当地县(区)教育局捐助管理中心代办生源地助学借贷手续。 #
7.“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成立贫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新政对贫困师生、残疾师生推行费用免收。
第五章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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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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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址: #
招生信息网址: #
教委邮箱: #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凡本章程与国家或各县招生新政相违反的,一律以国家或各县的招生新政为准。 #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执委会负责解释。 #
供稿: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