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经济师 > 专业辅导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资金保障防范经营风险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2023-07-06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国资厅发评价〔2012〕45号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

各中央企业:

#

《关于逐步做好中央企业资金保障严防经营风险有关事项的紧急通告》(国资发评价〔2011〕48号)印发以来,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积极举办资金筹划,沉着规避宏观情势变化和个贷新政调整带给的经营压力,资金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生产经营实现平缓发展。为促进中央企业逐步推进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

一、客观认识资金情势,逐步推进资金保障工作。2012年以来,一些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增长趋缓、经营效益下降、融资难度加强、融资费用明显上升、应收账款过快下降等问题,造成企业营运资金渐趋放缓,年息负担不断加重。各中央企业要客观剖析当前经营情势变化和融资费用偏高对企业带给的经营压力,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改进购销方式,合理控制资金支出规模,提高预收账款等资金占用,努力改善资金压力;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对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努力增加融资费用,着力维护资金链安全稳定。 #

二、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增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集中管理是现代集团普遍选用的管理方法,对于减少资源配置效率、防范经营风险具备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各中央企业借鉴小型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运用财务公司、资金对账中心等平台,积极探求企业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手段,资金集中度逐年增加,资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但部份企业资金集中工作进展平缓,一些子企业未能列入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存贷双高”问题依旧突出。各中央企业要密切结合当前的资金情势,加大资金集中管理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高度注重并加速推动企业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要不断扩大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和规模,将所属各级子企业的资金通过信息化系统全部划入决算管理,并进行考评和赏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积极探求并促进所属控股企业及海外子企业资金规范列入企业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机制;要强化对子企业资金的在线实时监控,对大额资金总额流向及时跟踪初审。财务公司等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安全、便捷、高效、专业的金融服务。企业集团各级子企业要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企业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整治规则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

三、依法合规筹款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各中央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新政,严苛违反国家各项金融法规,维护国家金融秩序。要通过合法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严禁通过违规集资、地下钱庄等渠道融资,不得借入低息资金。对闲置资金运作和理财要依法合规,严禁对企业集团外企业拆借资金。要谨慎举行对企业集团外企业委托借贷业务,委托借贷对象应该选择资信良好、有业务关系且具有清偿能力的小型企业,其中对中央企业此外的企业或单位还必须事先报国资委备案;加大对委托借贷对象的风险评估及后续经营状况跟踪,确保资金安全。要着力推进担保管理,严苛控制对企业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中央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对企业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报国资委批准。要严苛信用证业务管理,开立信用证应当有相对应的真实业务,严苛限定支付条件,原则上应做到验货后付款;推进信用证商贸融资风险管理,严防资金损失风险。要强化融资性商贸业务管理,适度压缩融资性商贸规模,全面清除“预付加垫款”业务,提高资金占用,不得以各类方式变相借出资金。

#

四、加强资金稽核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资金稽核管理是企业稽核管理的中心环节,各中央企业要强化资金稽核管理体制建设,明晰相关部委、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严苛资金总额范围和审批程序,推行大额资金总额集体决策和联签机制,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牵制。要强化资金决算管理和过程监控,严苛控制决算外开支。要强化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资金运行管理,推行财权和分权分离,资金管理部委按照经济业务活动统一代办资金收支对账,并认真初审资金收支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及协议、发票、商业汇票等真实合法性,避免虚假购销协议挪用资金或汇票欺骗。要严苛实行钱、账分开管理,内勤和财会岗位不得担任,代办资金业务的人员必须定期挂职,严禁由一人代办本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代办资金业务的相关图章和汇票集中一国寿管,严禁通过个人帐户代办资金收支业务。要着力推进网上中行、电子支付、密钥密码的安全管理,严防泄露、盗用等问题发生。要定期进行现金整治揭秘,及时举行中行结算及顾客来往税款核实,保证账实相符和资金安全。要推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完善中行帐户统一管理和监控,严禁多头开户、公款私存和资金账外循环,禁止成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

五、开展定期监督检测,严苛损失责任追究。各中央企业要将子企业资金运作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列入监督检测范围,通过定期检测、重点抽检或审计评价等方法,及时发觉资金稽核缺陷,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实现持续改进。对遵守金融监管规定、违规决策、内控存在缺陷的要督促子企业及时纠正和整改;对管理不善、履职不到位导致资金损失的,要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方法》(国资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其上级企业相关负责人必须承当相应领导责任;对贪污、诈骗、贪污、携款逃亡等非法违纪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中央企业要着力履行资金管理责任,对子企业资金运行状况进行紧密监控,推行内部报告机制,发生重大资金损失案件要在48小时内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

扫一扫在相机打开当前页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