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第二章(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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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第二章(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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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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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的组成(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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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必设机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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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二)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掌握) #
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 #
(三)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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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由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决议经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