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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强化辅导第7章14

2011-06-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强化辅导第7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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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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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办理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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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意不是不付不收,也不是只付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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