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4年经济师考试省内合格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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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4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 #
黔人社厅通[2015]107号 #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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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7号)、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06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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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 #
2、按国家经济专业考试要求参加考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贵州省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3、省内任职资格在我省范围内有效,可参加省内相关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在晋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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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地接通知后,需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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