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经济师 > 考试动态 >

盘锦2011年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通知

2012-03-31 来源:盘锦人事人才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盘锦2011年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通知

#

  2011年经济类证书已到,请通过的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工作日上午领取证书!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注: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带学籍档案; 
  3、继续教育证(原件); 
  4、三张一寸照片。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联系电话: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4日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