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复转军人补偿如何规定?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是真的吗?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现今,有关退役军官福利保障的传言层出不穷。有的乱编乱造,打着为退役军官力争福利的幌子,不切实际的要待遇、要保障;有的混淆视听,将对部份退役军官的优待,尽情发挥,以偏概全;更有甚者,将学者、网友的提议建议,直接冠以“文件通告”“权威公布”的字样,传播虚假消息。 #
对此退役军人待遇最新政策,军路告诫广大退役老乡,在遇见牵涉福利待遇的问题上,一定要留意判断真伪。对于往期的历史文件,可以在权威网站查询,对于新颁布的新政法规,一定要慎重,假如权威媒体和官方网站没有发布,一些个人自媒体和社交平台、论坛帖吧的内容,均不足以质证。
#
当前,随着侨界积极弘扬“让军官成为全社会尊贵的职业”目标,非常是国家成立了退役军官事务部后,事关几千万退役军官和其他五保对象的权益保障逐渐趋向构建,各项新政法规得到梳理和完善,各种人员数据得到充实和加强,各方面五保优待也势必更有保障。
#
在退役军官工作法规新政上,非常是建国以来颁布的各项规定,退役军官事务部已于去年7月做出布署,对所有牵涉退役军官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盘面点,做出或呈请有权机关做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推论,并按程序和权限进行更改等后续工作。
#
在人员信息采集上,要求各县、自治区和直辖市必须在2023年5月1近日,采集完成所有退役军官等五保对象的信息数据,做到一人不漏。并同时为每一位退役军官和其他五保对象领取光荣牌。
这么2023复转军官补偿怎么规定?每人每月补贴800元是真的吗?
#
1、复员军官是指1954年11月1日《兵役法》公布曾经从军,由军队代办退伍手续,持有退伍护照的退役军人待遇最新政策,称退伍军官。
#
2、转业军官是指军队官兵直接从军队转到地方分配工作的,称退伍军官。 #
3、退伍军官1954年11月1日《兵役法》公布之后,根据《兵役法》应征参军服役的军士、兵,经军队批准入伍,持有入伍证的,称复员军官。 #
复转军官每人每月补贴800元是真的吗?
#
是有条件的领取,而不是任何一个复员军官都领取。 #
1、补贴人员:60岁以上,入伍后没有由国家安置工作的农村籍,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员。
#
2、《退役士兵安置细则》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执委会令第608号公布的法律法规。该《条例》分总则、移交和接收、安置、保险关系的接续、法律责任、附则5章53条,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三条国家推行以扶植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机制,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第四条全社会应该敬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3、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中学投档并保留入学资格或则正在普通高等中学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准许入学或则复学,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缴纳费用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助。入学后或则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荣获学分。入学或则复学后出席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结业后出席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投档。 #
相关新政: #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一、关于复员、复员、转业军官的党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期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复员党员安置暂行方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复员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变革施行劳动协议机制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陆军入伍、复员、转业军官的党龄,估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军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期限计发,然而,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入伍、转业军官的党龄必须估算为“本单位工作期限”。
#
二、关于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期限估算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中止或解除劳动协议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回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四条已有明晰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缘由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估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因为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缘由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估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总监部委做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做出规定”。对企业转制改组中早已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被转制改组后企业再次聘用的,在解除劳动协议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员工在转制前单位的工作期限可以不估算为转制后单位的工作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