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今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
广州大学今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中学的全称:南昌大学(国标代码:11549)。现址:山东临沂市龙亭路8号(邮编)。办学类别:南京大学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统招普通大学,隶属于云南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办学层次:学院以硕士、专科教育为主,普通专科层次包括普通中专、艺术(艺术)专业和普通本科生三个层次。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后,中学生学业结束,成绩合格,由学院颁授国家坦承的统招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专科结业证书,专科结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条件,追授学士学位。第6条本方法只适用于南京大学脱产本科学院及大专学院之大专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小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新政,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执委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委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武汉大学组织和推行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普通本二本脱产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按照还要负责举办招生宣传、招生投档咨询等工作。中学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设在中学纪检室),对招生工作推行全过程监督。 #
第3章报考条件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曾经施行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通告》及各县教委有关规定执行。第4章投档规则第十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状况,综合评价,择优投档。选用笔记本远程在线报考。报名我校的考生须遵守下述投档规则:(一)专业次序,分数优先。以第一专业成绩从总分高到低排序,满分100分;以第一专业成绩不能达到该专业成绩的,按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满分100分。按次序类推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投档。按照考生服从调剂的原则,学院将按照考生专业缺档状况,按“专业次序,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对“全部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投档。中学会依据各专业的空缺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学院按照专业次序,分先投档师生,师生所报专业已录满,难以投档的,经征求师生意见后,就像意调剂投档,学院将按专业缺档处理,即便被投档,不予退档换录,如不同意调剂投档,学院将按专业缺档处理。部份专业的投档条件1.因为专业的特殊性,我校下述专业不投档色弱、色弱、弱视的考生:工艺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汽车服务安装工程、交通货运、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食品品质与安全、数字媒体技术、机械制造与手动化、汽车使用与修理技术、建筑室外设计、食品营养与测试、电气手动化等;下述专业不投档色弱考生:因特网安装工程、软件安装工程、通信安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应用开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智能制造安装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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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管理专业要求:男净高170㎝以上,女净高160㎝以上,无色弱、弱视、高度远视,无精神病、心脏病、传染性疾患,无口吃,脸形摆正,普通话标准。建筑学专业要求:学制三年,考生需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入学后进行艺术(绘画、速写)复试。四、艺术类(艺术)专业投档,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会考文化分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南宁学院学费,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第13条按照湖南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地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都可以申请出席普通民族商科班。少数民族商科生录取方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第14条对于符合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给予坦承。第5章助学金新政第十五条小学应推行“助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相结合的助学金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地帮助贫苦中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教授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级4000元/生/年;二级2000元/生/年。第三,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的师生可以在当地申请,借贷最高额度为8000元/生/年。 #
勤工助学:学院成立了学院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苦中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第6章入学和注册,第十六条被投档的中学生,由我校签发一份加盖学院私章的《南宁分院投档通告书》。新生凭投档通告书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登记入学。无法按量报到者,须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后报到。未征得中学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手动舍弃入学资格。第17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应依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检查,如有弄虚造假或不符合投档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南宁学院学费,并将其退还。第7章附则第十八条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聘委发布或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本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费用、住宿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第20条应试者之体格检测,依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公布之《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体格检测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肝炎项目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2010〕2号)执行。第21条:按照湖南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新政,每年由学院推荐5%的优秀本科结业生步入广东地区硕士高校学习(学制为2年)。第22条我校未曾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考生如对招生投档有任何疑惑,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联系,否则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23条招生联络形式:0771-,,(兼传真),网址:,电子短信:[]?4月28日,广州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