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二代的“衙内”毁三观(1)
今人说起古代的“官二代”,必先想到高衙内。拜《水浒传》之赐,施耐庵笔下那位欺男霸女,臭名昭著的“高衙内”成为了宋朝官二代的典型符号。
从元散曲开始,这些对官员污吏满腔悲愤的文人们,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作恶多端的宋朝衙内形象。 #
如《生金阁》有个庞衙内,上场白即亮明其身分与质量:“小官姓庞名勋,官封衙内之职。我是权豪势要之家,累代官宦之子。我嫌官小不做,马瘦不骑,咬死人不偿命,若咬死一个人,就像捏杀一个蟑螂相同。”《陈州粜米》也有个刘衙内,上场也唱了一出:“小官刘衙内是也。我是那权豪势要之家,累代官宦之子;咬死人不要偿命,就像山墙上揭一个瓦。”对比一下二位爷,连歌词都差不多,真不晓得作者谁抄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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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你也写,我也抄,这么如此,宋朝的官二代们便顶着“衙内”这个毁三观的称呼,彻底堕落于“历史”之中了。因而现代人一听到“衙内”二字,脑海里立刻会弹出骄横欺民、不学无术的阔少形象,并以为宋朝是出产这类恶衙内的时代。 #
符号归符号,鼓书的虽然不能还原历史真实,“高衙内”在历史上从没存在过。溯本追源,“衙内”在古代是个中性词,只由于唐、五代时,节度使多以子弟充任“衙内都指挥使”、“衙内都虞侯”等亲卫官。宋人出于习惯,便将宗室子弟唤作“衙内”,就如称“王孙”、“公子”,并非特指专权的“官二代”。
宋朝衙内声誉起伏,但没有出现群体性的“官二代”腐化现象 #
宋朝官二代作为整体自然有好有坏,好的官二代给整个时代的政坛、社会风气带给了积极作用。就拿寇准来说,那位大宋排得上前四的名相,年青时就是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飞鹰余孽,呼朋唤友没少让弟妹操劳,但架不住家教严苛,父亲天天督促功课,19岁便中了举人。那位爷当了官也不消停,经常组织同学夜宴,酒不离口。明日看来是典型的士族门第出身的昏官,但你能把昏官和寇准联系上去吗?并且寇相只是靠一点一滴战功做起,不然凭他老爸前朝一个皇宫记室从军的小官,怎么能让他高居丞相?
两宋是儒学昌盛的时期,读书依然成为官二代生活的主题,以上寇准的实例也说明,不管你多么纨绔,归根结底还是要读书。两宋141位节度使,可考为官二代出身的62人,其中53人正儿八经举人出身,占85%,只有9人纯靠禄位得官。从这个统计也可以看出,唐朝政坛官二代所占比列仍然不如平民百姓,但是官二代绝大多数也靠殿试晋身。并且两宋政坛假如非举人出身想做大官几乎不或许,所以不少受荫为官的“衙内”,为了出人头地非得再考个举人不可,韩绛、吕公著、韩忠彦这几位名相莫不这么。 #
日常生活官二代多紧扣文展开,诗歌唱和,狎妓重游,这才变得有文化,有品味。柳永、秦观、周邦彦等词坛泰斗无一不是在这么的生活中薰陶下来,成就乐坛美名。 #
其实正史中对于作恶的官二代也执笔甚少,如节度使章惇之子强卖田产,假借母亲名义,“逼胁逐人须令供下愿卖文状,并从贱价强卖出己”;清朝孝宗时期,首相李彦颖之子游手好闲,并且闹市杀伤人命,最终波及其父亲政撤职。秦桧子孙,则自认祖先权重,多有不法。其女儿所爱的狮猫亡失后,此女竟令兰溪知县查找,杭州府三班六房齐出动,画了猫像,到处张贴,胡同街巷,遍处寻找。养猫之家,都得抱猫去都监府前排队,等候登记、查验。 #
但就总体而言,宋朝官二代起码不比其他任何时代差。相比唐代的“旧臣勋阀”子弟有封爵节度使的特权,“权豪势要之家”甚至可以“打死人不偿命”;清后期的后金子弟也差不多成了“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之辈的代名词。群体性的“官二代”腐化现象,都是古代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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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士林舆论,道家反省式的道德约束成为官二代们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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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在约束“官二代”方面,虽然不说“最可称道”,起码只是内外兼修。其约束模式,简略说,可分为两种,一是道德、风俗的“软约束”,一是法律、制度的“硬约束”。 #
东汉计程车医生家庭很注重培养子孙的品行。美国家族宗法治,到明清时出现了明显的繁荣期。许多我们今天熟知的宋朝士医生,都留下了祖训,如范仲淹有《义庄规矩》,司马光有《家范》,包拯有《家训》,黄庭坚有《家戒》,袁采有《袁氏世范》,陆游有《放翁祖训》,赵鼎有《家训证言》宋代衙内是什么意思,朱熹有《家训》,陆九韶有《居家制用》,叶梦得有《石林祖训》,等等。 #
东汉士医生祖训除了人数多,从内容看,很重视对家人的品德教化,包括提醒宗室子弟不可骄奢。
包拯的祖训很简略,全文只有一句话:“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以后,不得归葬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在宗法时代,“开除家籍”比要人的命还厉害,因此老包祖训的约束力非同小可。包拯的子孙究竟也没有辱没祖宗,其子包绶、其孙包广平都居官清正,留有廉声。 #
袁采的祖训则以细腻入微见长,如在“子孙勿得败祖德”条中,他列出了士族子弟不肖的种种害处:“富家之子孙不肖,不过耽酒、好色、赌博、近小人,破家之事而已;贵宦之子孙不止此也。其居乡也,强索人之酒食,强贷人之钱财,强借人之物而不还,强买人之物而不偿。亲近群小,则使之假势以凌人;侵犯自私,则多致饰词以妄讼”,最后必“误其父祖陷于刑辟也”。 #
简言之,宗室子弟不肖,后果要比富家子弟不肖严重得多,因此袁采提醒说,后世当家之人,要非常留意子孙作出不肖之事,“凡为人父祖者,宜知此事,常关防,更常询访,或偃蹇焉”。 #
东汉士医生重祖训,并非无因。一个深刻的历史背景是,盛唐时代的门阀士族到了古代早已烟消云散,政治不再被外戚垄断,而是以乡试的形式向全民开放,“取士不问世家”。虽然宋朝保留并且扩大了高官子弟的“恩荫”之制,但科考已是取士的主流,绝大多数的权贵子弟应当跟平民子弟竞争。 #
倘若没啥千年的世家,就意味着匾额可有跌荡之虞。宋朝计程车医生家族对此有真切的危机感,假如子孙不肖,便会在竞争中被淘汰。黄庭坚曾亲见“衣冠宗室金珠满堂”,不数年间,已呈“废田不耕,空囷不给”的败相;又数年,整个家族完全衰落了,子弟得罪胜诉,飘泊街边。因此黄庭坚作《家戒》,“以为吾族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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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历史背景则是,宋朝“以儒立国,而佛道之振独优于前代”,家风的盛行与儒学的复兴同步。古代君与士共治天下,道家士人的价值观便成了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一个人(包括“官二代”)处于儒学道德规范下,会感遭到无形的压力,干了太出格、太丢脸的事,士林舆论口水星子都可将你湮没。
我们肯定想像不出范仲淹、司马光的子孙敢像小说散曲中的“高衙内”那样肆无忌惮,大肆在闹市欺男霸女。虽然法律不管,也丢不起自己祖宗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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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台鉴机制,殿试防闲是体制上的寿险阀 #
其实,“软约束”并不是对任何人都有效,因此“硬约束”必不可少。任何道德规范都应当法律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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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省心的“官二代”中,有清朝时,“长安多仕族子弟,恃萌纵横”,其中有个李姓衙内尤其横暴,其父乃知顺昌军(长安部长)陈尧咨的旧交;又如参知政事(副丞相)吕惠卿之弟吕升卿曾指使巡抚“强买民田”;翰林学士赵彦若的父亲赵仁恕贪赃枉法,且私制刑具,残害无辜;南宋时,参知政事李彦颖的父亲横行霸道,曾在闹市杀伤人命;当过浙东提点刑狱官(相当于中级法官法庭)的胡颖,还有子侄“交游非类”,把持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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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宗室子弟横行不法,作为“硬约束”的法律能做出公平的惩罚吗?还是予以豁免的特权? #
在司法观念上,用司马光的话来说:“有罪则刑之,虽贵为侍中,亲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宽假。”体现在司法体制上,唐朝已建立了“独立审判”的原则宋代衙内是什么意思,按规定,州县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得征询上级法司的意见;上级法司假如干预州县法院审判,则以违制追究责任;知府“勘事不得奏引述圣旨及于内史取意”,即法院可以毋须理会皇后与丞相的意见。
在那样的法律机制下,上面提及的几个横行不法的官二代,都遭到了惩罚。陈尧咨知顺昌军后,立刻就惩处了那帮“恃萌纵横”的“官二代”,包括他旧交的母亲李衙内;胡颖也将他的不肖子侄法办了,胡家一个称作黄百七的婢女还被“杖一百”,带枷示众五日。 #
假如说陈尧咨、胡颖为官严肃,其“大义灭亲”之举虽然有“人治”之嫌,不足以证明法律与机制对于权贵子弟的“硬约束”效力,这么我们来看另外的实例: #
吕升卿强买民田一事,被知府中丞邓绾得知,邓绾即上书控告,连其叔父吕惠卿也被罢免,此后吕惠卿被罢去参知政事,吕升卿也停职处理;赵仁恕的劣迹亦为提刑官告发,结案查办;李彦颖由于父亲“殴人至死”,也遭廷杖罢免,“奉祠镌秩”,即降级,给一个闲职。 #
这儿有个细节请留意,罢免吕惠卿兄弟的侍郎邓绾,并不是何种邪派的高官,吕氏兄弟遭到处分,是宋朝建立的监察机制良好运行的结果。
东汉的台谏系统有个特性:完全独立于行政系统,掌监察、司法、审查之权,与政府产生“二权分立”之势,这促使体制性的“硬约束”特别有力量。赵仁恕被结案后,由于审查法庭做出改判,朝中台官吏立刻炸开了锅,接二连三上疏罢免,在台谏的强悍压力下,赵仁恕最后被流放陈州,看管上去;其父赵彦若也被罢职。 #
除此以外,对于官二代武举,节度使的机制也十分严苛,殿试考试中革除显著指责贵势之家的“公荐”制度;推行皇家子弟与贫寒师生分别应试的“宗子试”制度;而主考官的子弟、亲戚出席考试还须篡夺考场,别派考官,称之为“别头试”。之外,外戚之家的子弟若靠恩荫为官,则对官品、官阶、所任应允都有一定的限制,且高官子弟如有犯法,朝臣及保举者须连带受罚。宋朝说起草的殿试防闲机制为后世历代历朝沿袭。(见习生蔡晓畅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