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7日之后制发的电子证书申请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电子证书下载》公告可知,官网对电子证书加注进行了详细说明,详情如下: #
“今年12月17日之后制发的电子证书,须经加注并在加注设定的有效期内下载和使用;超过加注设定的有效期限,须重新进行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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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注后的电子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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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共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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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共7项) #
也就是说,经济师电子证书必须经过“加注”后,才能查看或下载打印中级职称证书加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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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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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申请加注最长有效期为90天;如无特别需要,建议按上限申请;目前支持的使用场景为“本人调用”。 #
已完成加注,且加注处于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可点击[查看]或[下载]按钮,进行电子证书查看、下载操作。 #
超过加注有效期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的,请重新提交证书加注申请。系统完成证书加注后,方可查看和下载。 #
注意:自持证人员申请加注当日起向前计算,90日内同一证书可存在3次有效加注;请根据本人使用需求中级职称证书加注,合理申请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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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