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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一)

2022-12-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

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

(一) #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现将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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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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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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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时间 #

1.网上报名时间:今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

2.网上预报名时间:今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

(二)网上报名方式 #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等有关要求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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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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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公告》(公告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考生须选择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的部分艺术类、设计类等专业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限定选择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属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以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本人现居地户口簿;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单位所缴纳的、今年7月份以后仍有参保记录的、缴纳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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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前,广大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所选择报考点和所报招生单位的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正确选择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报名和考试。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若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进行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则需要重新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其他已提交的非关键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对其进行修改。 #

二、网上确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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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各报考点仍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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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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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时间段为今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具体确认时间以所选择的报考点公布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准。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

(二)网上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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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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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

(一)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

(二) 须认真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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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须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公告及相关安排,严格按照吉林省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 #

(四)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今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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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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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公告 #

(二) #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置10个报考点,其中包括7个市(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3个高校报考点。松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考点是今年新增设的市(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详见公告五),负责接收松原本地区考生报名,3个高校报考点只接收报考本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具体的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及接收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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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 延边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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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延边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所辖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延边大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延边大学上述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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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 白城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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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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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 通化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接收本地区、白山地区和梅河口市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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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 四平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接收本地区和辽源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师范大学美术学()、美术()专业的考生报名,报考吉林师范大学上述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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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 吉林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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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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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 长春市教育考试院 #

接收本地区(含公主岭市)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大学艺术学院的美术学()、设计学()、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学科教学(美术)()、美术学(,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报名;接收全国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报名。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上述专业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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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 松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接收松原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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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长春理工大学 #

接收全国报考长春理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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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东北师范大学 #

接收全国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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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长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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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全国报考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中医学()(视障)、音乐()(视障)、美术()(听障)、艺术设计()(听障)专业的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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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

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

(三) #

2023年我省全部报考点均使用网上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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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你所选择的报考点(报考点设置详见公告二)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操作。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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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时间段为今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吉林省考生网上确认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以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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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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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系统按照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指定路径登录,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

三、考生上传材料 #

(一)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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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证件照上传按照如下提示要求进行)、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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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3.报考点要求的其它材料。包括以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本人现居地户口簿;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单位所缴纳的、今年7月份以后仍有参保记录的、缴纳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4.其他材料:考生须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择报考点及所报招生单位有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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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件照上传要求: #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要求进行照片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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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确保满足图片比对及网上确认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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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询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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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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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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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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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不通过:一种情况是需要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并再次接受审核;另一种情况是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考试的有关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咨询。 #

其他未尽事项,以网上确认系统有关规定和报考点有关要求为准。 #

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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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网上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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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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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网上缴费工作,现将我省今年考生报名网上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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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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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吉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时间务必于今年10月25日22:00前完成,逾期不能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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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缴费、退费相关说明 #

(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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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省有关部门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缴费标准均为每生200元。 #

(二)关于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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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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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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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报名成功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

4. 报考过程中除上述3种情况外,考生缴纳的报考费由报名平台“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12月底前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支付账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

三、网上报名缴费前有关事项提醒 #

1.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前应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吉林省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公告,符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缴费。 #

2.9月24日至9月27日,应届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

3.请考生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费平台缴费时不要自行先关闭操作页面,要等到提示缴费成功后再退出系统、关闭页面。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今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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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设松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为我省2023年研考报考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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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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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

近年来,吉林省各报考点报考人数明显增加。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过审慎研究,决定自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新增设松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为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该报考点接收松原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报名。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今年9月 #

长春市教育局公告 #

23日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长春市教育局发布了长春市今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网报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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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今年下半年 #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根据省教育厅《吉林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和要求,现将长春市今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认定对象范围 #

1.长春市户籍人员或持有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2.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长春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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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4.在长春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等与内地(大陆)申请人基本相同。 #

二、申请认定条件 #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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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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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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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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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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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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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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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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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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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

3. 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开设认定点,收取认定材料,报名结束后,将认定材料提交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长春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

4.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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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长春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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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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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9月26日-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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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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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包括长春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 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学历信息按本科或专科上传;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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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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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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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历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学历按凭已取得的学历填写。 #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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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长春市户籍和居住证的人员:请于今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长春教育学院(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会242号)113室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确认(户籍或居住证在经开区、净月区、莲花山开发区的请到二道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长春新区请到南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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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 #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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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驻长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长春部队。 #

4. 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

5.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毕业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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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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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表见附件),申请高级中学、中职及实习指导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其它县市区体检医院请咨询当地认定机构,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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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省教育厅可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

11.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注意事项: #

1.社会人员到现场确认请扫官方二维码,加入QQ群,取证等事宜将在群里通知,如不扫二维码出现的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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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放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注姓名、报名序号、所报申报学科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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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人员需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测体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号码,按叫号顺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必须是本人不得代替。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按照防疫要求,现场确认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请密切关注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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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取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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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发证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证书发放时间在官方QQ群上公布。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不支持邮寄)。 #

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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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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