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将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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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创业培训工作,提升培训促进就业的示范作用,鼓励有能力和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创业培训,根据新余市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渝水区财政局《关于今年渝水区职业培训机构备案、定点的通知》(渝人社字[2022]14号)文件规定,我区今年创业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进行,现将渝水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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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SYB培训、网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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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人数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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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培训课时标准、补贴标准以及补贴对象均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22〕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发〔2022〕1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22〕3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44号)文件执行。
创业培训:培训人数960人(其中SYB 培训900人、网创培训60人),补贴标准:SYB培训1000元/人,网创培训1500元/人。每班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
1.SYB计划招标900人,拟招标8家。(一标段360人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招2家机构,每家机构180人;二标段360人,拟招3家机构,每家机构120人;三标段180人,拟招3家机构,每家机构60人。) #
2.网创培训计划招标60人,拟招标1家。
三、招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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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渝水区财政局《关于今年渝水区职业培训机构备案、定点的通知》(渝人社字[2022]14号)文件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
四、招标条件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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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需接入人社部门网站的并安装实时全程监控和人脸识别考勤签到系统,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资料等。 #
3.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需报备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要求规范教学管理。 #
4.培训主体应严格按照人社部推广的创业培训学员课程核心技术标准(SIYB创业培训课程)、赣财社〔2022〕1号、赣人社发〔2022〕3号、赣人社字〔2022〕244号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及课时要求开展培训。 #
5.能够提供集中理论授课视频资料及人脸识别打卡考勤记录资料。 #
五、招标方式
1.申报:申请参加招标的创业培训机构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标书等投标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日期提出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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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予以取消。 #
3.评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本公告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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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标:各项目投标单位达到5家以上投标机构的采取竞标方式(公开竞标、择优认定),未达到5家投标机构的采取议标方式(内部择优、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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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布:中标机构情况将在渝水区人民政府网、渝水区就业创业网、渝水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
六、投标材料
1.今年渝水区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投标书(见附件)。 #
2.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
3.投标单位申报材料。 #
4.相关佐证材料。
5.教学计划大纲和课程安排。 #
6.提供培训教材(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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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事宜 #
1.中标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在当年的7月31日之前完成全年任务的30%,9月30日之前完成全年任务的90%,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
2.投标日期截止今年4月17日17时,以完备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达为准。 #
3.培训机构应准确填写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
4.联系人:黄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