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春任抚州市行政学院院长清任抚州高新技术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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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记者杨浩军报道:日前抚州人事网,中共抚州市委发布关于吴建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市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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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春同志任抚州市行政学院院长; #
韦 萍同志(女)任抚州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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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英同志(女)任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
罗海清同志任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
胡嘉金同志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书记; #
肖乐阳同志任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
谭海波同志任抚州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抚州市委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其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
陆中和同志任抚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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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友清同志任抚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正处级),免去其中共抚州市委农村工作部调研员职务抚州人事网,免去其抚州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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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盛同志任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
纪 远同志任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免去其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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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云同志任抚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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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真发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