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今年度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关于开展今年度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部门: #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组织实施范围的函》(鄂职改办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开展今年度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人才科学评价为主旨,统筹全省人事考试系统的考试资源,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今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顺利开展。
二、对象和内容
(一)测试对象: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参加今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省直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未在近三年内获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
(二)测试内容: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见附件1:《湖北省今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
三、形式和时间 #
(一)测试形式: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设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每个层级分正高级、高级和一级教师三个级别,不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为一科,成绩三年有效(含当年)。
(二)测试时间: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9日,笔试时间为6月10日上午9:00-11:00。
四、组织实施 #
(一)组织范围。全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省直中小学一级教师水平测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小学一级教师水测由武汉市自行测试,其他市州中小学一级教师水测由各地自行测试。 #
(二)组织命题。按照上述范围,根据《湖北省今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1)组织命题。
(三)考务安排。省人事考试院提供报名平台,申报人员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 ()的网上报名栏目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内报名表格。各市州申报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持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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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申报人员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二楼办事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张建国,二楼电话:)。
经缴费确认的申报人员,请于考前一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根据省人事考试院确认的报名数据提前落实考点设置,于今年5月25日前,将考点设置信息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二处统一编排考场。(联系人:谢伟、王芳,电话:)。 #
(四)阅卷工作。中小学教师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将考后试卷(正高级、高级)送至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负一楼卷库(联系人:郭波),将答题卡(正高级、高级)送至省军转培训中心4楼,实行全省集中封闭阅卷(联系人:胡学伟)。 #
(五)合格划线。按省职改办有关要求,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事考试院划定报省职改办审核后分发至各地市网上公示。
(六)发放证书。测试合格者,由省人事考试院验印发放合格证。
四、有关要求 #
(一)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是人才评价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湖北人事考试网,在省职改办领导下,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高度重视,由省人事考试院统筹规划、管理,负责全省水测考务组织协调和巡视工作。各个市州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
(二)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正高、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中级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50元/人。 #
附件1:《湖北省今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 #
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试行)》 #
附件2:湖北省 今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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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日 #
附件1 #
湖北省今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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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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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推进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有关要求,总结近年来我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科目考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科目考试的内容,结合中小学职称教师工作实际,强调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带头人工作要求,遵循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引导、培养和选拔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命制试题体现普适性和针对性,侧重能力素质导向,重点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 #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第二章 水平能力测试方式及基本规范 #
第五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 #
第六条 试卷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分四层级命制,分别为: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湖北人事考试网,每个层级分正高级、高级和一级教师三个级别,不分具体专业。 #
第七条 水平能力测试方式与基本规范: #
(一)测试方式均为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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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判断题、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教案设计、策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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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题难度、试题内容比例,根据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确定。 #
第三章 水平能力测试的要素和内容
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主要测评要素,包括教育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教育理念与教学实践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学生工作能力、教师应急处置能力等。 #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新课程改革、教学案例、教育国情省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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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考试大纲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发布并负责解释。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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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
报名 表 #
姓 名 #
身 份 #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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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
片 #
性 别 #
学 历 #
现任专业职务 #
取得时间
申报测试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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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通讯地址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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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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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