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公布淄博市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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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的通知 #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
【发文字号】淄人发[2008]174号 #
【发布部门】淄博市人事局 #
【发布日期】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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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8.09.17 #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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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公布淄博市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通知 #
(淄人发[2008]174号) #
各区县人事局淄博市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各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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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源毕业生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淄博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实施意见》(淄人发[2008]8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考核,确定山东新华医药集团等30家企业为首批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
各见习基地要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和具体见习计划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淄博市人事局,安排好见习毕业生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提高就业能力,共同完成好就业见习任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个月,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先由见习基地 #
单位垫付,财政承担费用待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填写《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拨付。 #
各区县、高新区,要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