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毕业生招录工作的实施办法大中专
保定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关于高新区毕业生招录工作的实施办法
大中专毕业生是十分宝贵的人力资源,是保定国家高新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来源。为切实做好高新区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保定人事局,鼓励更多优秀毕业生来高新区就业,并免除其后顾之忧,特制定保定国家高新区毕业生招录实施办法如下: #
一、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
(一)就业优惠政策
1.到高新区企业来应聘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科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给予报销单程路费;其中应聘成功、与意向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者,给予报销双程路费。 #
2. 到高新区企业工作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在某一科研项目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毕业生,对于本人不愿意调转个人档案关系的,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政策,并且可以通过技术入股的方式来高新区工作。 #
3.到高新区企业工作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在某一科研项目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毕业生,高新区企业应提供不少于一年时间的免费住宿或不少于1000元的住房补贴,同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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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家在外地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在某一科研项目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毕业生,企业应给予每年不少于10 #
天的探亲假,并每年给予报销一次探亲假的来往路费。 #
(二)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说明 #
1.以上优惠政策针对到高新区企业就业的毕业生。高新 #
区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纳入高新区管理审批手续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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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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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销面试路费:符合优惠政策的毕业生在应聘之日起
3日内凭学历证明、应聘单位面试证明信到高新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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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劳动局办理申请手续,经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核实无 #
误后,给予报销单程路费;面试成功者试用期满后半
个月内,凭与就业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
件、复印件,给予报销双程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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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补贴:符合优惠政策的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半个月内, #
可凭与就业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 #
印件,到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领取1000元的住房补贴。 #
企业免费提供的住房应在毕业生报到之前安排好,若 #
提供住房补贴,也应于试用期满后半个月内发放。
4.探亲假的来往路费:符合优惠政策的毕业生,自签订劳动 #
合同之日起半个月内,到就业单位劳资处进行家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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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登记,并以此作为报销依据。报销路费仅指异地间 #
汽车、火车票费用,不含市内交通费,飞机票不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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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5.毕业生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愿意到高新区发展并同高新区企 #
业共同成长的优秀毕业生,对于因毕业生个人原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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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内离职的,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有权取消其
已经享受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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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招录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调查。每年10月中旬,开始进行毕业生需求摸底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学校,并要求企业提供用工情况,包括试用期时间、合同期时间,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违约责任、个人发展空间、保险、食宿、福利、培训、休假等情况。此项工作在11月中旬完成汇总分析。 #
(二)召开企业沟通座谈会。每年11月中旬,由人事劳动局牵头,召集高新区企业召开座谈会,共同讨论并确定当年毕业生外出招聘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在毕业生招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合理引导企业正确看待和培养毕业生。 #
(三)组织招聘活动。 #
1.组织专场招聘会 #
2.组织企业外出招聘。根据当年与企业座谈会的沟通结果以及外地招聘会时间安排,制定当年外出招聘计划,组织高新区企业外出招聘。 #
3.网上虚拟市场招聘。利用保定国家高新区人才中心的虚拟市场(燕赵人才超市),提供人才推荐、职业指导咨询等服务,网上公布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求职信息。
三、毕业生就业程序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办理程序。毕业生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后,将就业协议书交由就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办理。就业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保定市人事局盖章备案后,个人、单位、学校各留一份。学校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给予办理报到证、户口派遣证手续,并按协议书提供的就业单位地址寄出档案。 #
(二)调档手续的办理程序。毕业生档案寄到单位后,由就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办理调档手续。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协议书、报到证到市人事局备案盖章后保定人事局,持协议书、报到证、学生档案以及报到证的复印件到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开具《干部介绍信》,然后到高新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办理存档手续。 #
(三)落户手续的办理程序。落户手续由就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
人员办理。就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三证的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本人照片以及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即可到保定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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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派手续的办理程序。毕业生原就业单位在区内的,首先要明确违约责任,违约方缴纳500元违约金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将代收的违约金交至另一方后,可由新就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的解除协议证明,到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原就业单位在区外的,可持原就业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到市人事局毕分办办理改派手续。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要与就业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在试用期内签订含试用期的劳动用工合同),经保定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鉴定后,单位、个人各保留一份。
(六)社会保险的缴纳程序。社会保险的险种有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高新区社保所办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由保定市医疗保险中心和保定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由就业单位劳资人员持毕业生照片、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鉴证表等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就业单位应按现行规定的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进行缴纳并补缴试用期部分。属于毕业生个人缴纳的,由企业代缴并从工资中税前扣除。
四、毕业生入区培训。 #
每年7月中旬,由人事劳动局组织来高新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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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培训,目的是使毕业生进一步了解企业、了解高新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培训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由高新区管委会领导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保定国家高新区发展历史及前景展望;二是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局务会成员对毕业生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高新区人事劳动法规政策、毕业生就业程序以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三是由高新区的优秀企业代表与毕业生之间的对话与互动。
五、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一)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一定要注意报到时限,并且严禁个人私自保存档案。 #
(二)毕业生在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前,一定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企业提供的薪资、保险、食宿、培训、休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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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妥善保管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它是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 #
(四)毕业生在工作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适应新环境,并尽快完成从学校到社会角色、心态的转变。
(五)毕业生在工作期间,一定要摆正心态,正确认识自己,切忌好高骛远、一蹴而就,要从基层做起,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六)毕业生在就业期间,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可到保定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
(七)毕业生在就业时,要明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慎重选择企业就业并慎重选择离职,以避免频繁跳槽给自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