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宁部队军人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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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南京人事考试,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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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
(二)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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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定向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基本分为5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
1、考试 #
(1)考试内容 #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笔试分为教育和通用两类,委托第三方组织。教育类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报考教师岗位的需进行教学考核(详见岗位信息表),教学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通用类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应参加笔试的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2)考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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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今年12月 10日上午9:30-11:00 #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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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
报考教师岗位需教学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考试成绩计算 #
考试仅有笔试的,笔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成绩;考试既有笔试,又有试讲的,按笔试、教学考核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
2、考核 #
考核按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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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表: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2《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由部队批准随军的政治部门于今年11月30日之前将表格连同备注要求相关材料报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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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积分:根据军人相关情况进行考核积分,基本分为50分(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按满分计算),优先安置对象可另行加分。 #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
考试考核结束后,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南京人事考试,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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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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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在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和岗位类别、等级范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涉及跨岗位类别调动和聘用的,可按本人原岗位类别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宁就业安置资格,今后也不再作为安置对象。 #
凡发现并查实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四、防疫要求 #
1、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2、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3、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
4、考点统一设置并确定一个入口通道,考点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应试人员的本次考试准考证、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在入口设置体温复测点,对“健康码”为绿码但体温≥37.3℃的应试人员进行复测排查,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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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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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政策咨询: #
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
考务咨询: #
附件:
1.南京市今年度定向招聘驻宁部队军人事业编制随军家属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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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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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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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