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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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 #
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
为做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
一、受理
1、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由局办公室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接待、联络、相关材料登记转送及网上申请的转办等工作。 #
2、工作人员对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申请人,主动热情地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对携带申请材料的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查收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申请人未携带申请表的,可现场发给,并指导其现场填写。 #
3、工作人员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或网上申请材料后,登记并填写《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转办单》,经主管领导审签后转送交办处室、事业单位处理。
4、申请人提出当场答复的要求时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即告知交办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协调处理。 #
二、办理与答复 #
1、交办处室、事业单位接到转来的《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转办单》后,根据业务相关性,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复意见。在正式答复申请人前,需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同意。
2、交办处室、事业单位确定答复意见后,按照申请人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答复申请人。需书面答复的,由交办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经局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直接寄至申请人;需电子邮件答复的,由交办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申请人;需电话告知的,由交办处室、事业单位直接电话答复申请人。同时填写反馈单,送交局办公室备案。
3、如申请公开的内容需要进行保密审查,交办处室、局属事业单位送局办公室协调保密审查事宜。对需要报批的申请公开内容,要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后再予答复。 #
4、局办公室对交办的申请办理事项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 #
三、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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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申请人后,交办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时将答复情况送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时限要求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工作人员不能当场答复的,由交办处室、事业单位转办的,交办处室、事业单位应当自收到转办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交办处室、事业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