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页面功能: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24年财政厅会计报名2024年财政厅会计报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新政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今年第10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新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农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期货交易刺绣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农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让利新政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让利新政。 #
三、本公告执行年限为今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未尽事宜严格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新政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今年第10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今年4月1日 #
相关法规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 #
绍政办发[2023] #
2023/10/10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长政办发[2023] #
2023/10/1
福建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
辽财税[2013]55 #
2013/8/26
#
关于2023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保监发[2023]8号 #
2023/3/3 #
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新政有关征管问
#
国家税务总局公
#
2022/1/1 #
关于小微企业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 #
2014/10/1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 #
青海省财政厅国 #
2022/1/1
#
湖北省财政厅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微企业专
#
闽财教[2023]44 #
2023/6/3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免除政 #
2023/6/21 #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万家
#
闽经贸中小[201
#
2013/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