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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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消息,“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正式启用!!! #
划重点——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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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8月22日0时起即将启用新版“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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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害处报送与备案系统”将于2023年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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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害处报送与备案系统”中用人单位报送信息已移至新报送系统,在原系统完成报送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次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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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报送单位登陆新系统时,还要在新系统中再次注册,并在更新报送内容时,及时对欠缺信息和变化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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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操作步骤及指南可在报送首页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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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告如下: #
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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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及山西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和有关工青妇: #
为逐步做好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工作,我们组织开发了新版“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2023年7月8日上线试运行以来,系统运行稳定,现今已具有即将启用条件。为确保新旧报送系统平缓过渡、有序衔接,定于2023年8月22日0时起即将启用新版“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网址:),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害处报送与备案系统”将于2023年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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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帐户分配
为了方便系统内部数据共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为每位县级单位设置3个帐号,负有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的工青妇帐户具备审批、查询等全部管理权限,负有职业健康监督职责的工青妇以及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单位的帐户具备用人单位报送信息的查询权限。市、县级管理账户由县级单位成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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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数据衔接 #
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害处报送与备案系统”中用人单位报送信息已移至新报送系统,在原系统完成报送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次进行报送。 #
因为原报送系统设计时间较早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与新系统未能全面兼容,原报送单位登陆新系统时,还要在新系统中再次注册,并在更新报送内容时,及时对欠缺信息和变化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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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操作步骤 #
详细注册和报送步骤拜见报送系统首页《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操作指南V1.0(管理机构版)》和《职业病害处项目报送系统操作指南V1.0(用人单位版)》。 #
技术支持电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 #
202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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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点到面简略明了 #